河东区民政局

2007年11月26日  来源:河东政务网

单位名称:

河东区民政局
局  长: 常文辉
副 局 长: 刘新成 陈庆元 武 伟
联系电话: 022-24121245
联系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7号
邮政编码: 300171
邮箱地址:  
单位网址:

河东区民政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救灾工作,组织救灾款物的募集捐赠、管理使用和救助灾民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社会救济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扶贫济困慈善互助等社会救助活动。
四、负责孤老、孤儿、孤残等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六、负责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承担和平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退休人员、无军籍职工、军队退休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划工作。
九、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社区建设及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
十、负责编制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福利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法、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依法婚姻登记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殡葬工作,推行殡葬改革,依法管理丧葬用品市场。
十四、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
十五、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十六、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指导、监督。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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