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司法局

2007年11月26日  来源:河东政务网

单位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局  长: 徐玉林
副 局 长: 孙祥安、尹玉华、魏东
联系电话: 022-24314351
联系地址: 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21号
邮政编码: 300171
邮箱地址:  
单位网址: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本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实施;承担河东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本区的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管理、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管理、指导本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及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管理、指导本区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各种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负责本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本区“12348”法律专线咨询工作。
7、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干部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参与本区法制建设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6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单位。

办公室

  负责编制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调研、督办、信息、报导、文秘、文档、保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及其它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本局综合治理工作和组织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负责本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

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局属人员的录用、任免、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聘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统战及局机关党支部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本系统国有资产帐目、财务核算、劳动工资、专项业务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财务审计和财务人员的培训;负责本系统执行《会计法》及各项财经纪律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科? (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区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普法各阶段的工作指导、推动、监督、考核、总结、表彰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法律培训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法制宣讲团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调研工作。
基层工作管理科(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
  负责管理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的司法业务工作;管理司法助理员队伍;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

  负责管理、指导全区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它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申报、建立和撤销工作;负责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培训、考核、注册、登记等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受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对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惩戒工作;负责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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