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和指导文化宫开展全区的群众文化活动,抓好社区文化网络建设,协调少年宫、俱乐部、街道社区文化站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创建社区文化先进区、社区文化先进街活动。
三、负责全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书报刊印刷发行市场和网络市场等社会文化市场文化经营项目的审批、发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日常执法检查管理,开展“扫黄打非”。
四、依据文物保护法,负责区文物市场执法管理、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文化系统的财物、审计、统计、文化基础建设、安全卫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负责区内旅游资源开发、不断开拓、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根据市旅游办授权负责区内从事旅游经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区图书馆事业的管理。
八、负责区直属影院、娱乐场所等文化产业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