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11月26日  来源:河东政务网

单位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  任: 刘文义
副 主 任: 梅胜祥 王晓 李存芳
联系电话: 022-24212788
联系地址: 河东区十一经路70号
邮政编码: 300171
邮箱地址:  
单位网址: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职责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措施。
  2、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主要目标;汇总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预测、预警、监控,并对经济目标进行考核;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3、按照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提出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导向意见,加强产业发展的协调,推动产业政策的贯彻和实施。
  4、负责全区新产品、新项目开发的宏观管理,编制全区新产品、新项目开发计划;负责管理区重大项目储备库;负责对全区新产品、新项目开发的综合管理。
  5、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等社会事业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研究社会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社会事业产业的发展。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协调科技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7、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区经济、社会领域中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订。
  8、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管理,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和上报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和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9、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10、负责全区经营重要生产资料的审核、申报工作。
  11、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方案、规划和计划。
  12、负责审批、上报直接利用外资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立项和可行性报告;提出、上报全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和监督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13、研究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14、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重大经济体制改革问题调查研究拟定方案、组织论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15、负责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转制的审批,拟定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
  16、督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落实。
  17、参与研究行政、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中涉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
  18、做好经济体制改革动态宣传培训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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