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河东区区属GDP考核试行方案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区 委九届五次会议精神,促进我区经济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确保 2010年区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的奋斗目标,区发 改委和区统计局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对所有承担区属增加值指标 的责任部门进行核算,以帮助各责任部门随时掌握本系统内经济 运行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为顺利完成计划目标保驾护航。
自1994年,我市对主要经济部门和区县增加值实行了目 标管理、定期考核,并相应建立了增加值季度管理统计制度。多 年来,在总结全市生产总值和我区增加值核算经验的基础上,我 区对季度增加值的核算方法进行了不断的完善。为确保我区20 08年计划目标的顺利完成,推进在地统计,逐步实现市级与区 级、区内各责任部门核算方法的统一。根据《天津市经济普查年 度增加值核算方案》、国家《非经济普查年度季度增加值测算方 案》,从2008年一季度开始,对承担区属GDP指标的责任 部门取消以往层层统计上报的工作模式,采取以专业统计为基础, 以部门数据为依托,按季核算区属增加值的核算方法。试行期间 区统计局负责对承担指标的责任部门进行核算,季度核算结果反 馈区发改委,作为考核依据,以便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基础上,满 足领导和宏观经济决策部门了解和掌握我区季度经济发展的走势。
一、核算的范围
参与核算的单位包括区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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