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政发〔2008〕28号


关于迎接市政府对河东区政府依法
行政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
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
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8〕29号),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自2008年起
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
行考核。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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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群众反映
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考核意见,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
下发了《2008年区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以
下简称《目录》)。为了迎接市政府对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考
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牵头办理部门要按照《目录》中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
准,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确保所负责的工作取得优良
成绩,并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所牵头办理的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
  二、各位分管区长要按照《目录》中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对牵头办理部门加强领导、督促检查,确保所分管的部门完成依
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三、全区各部门要按照《目录》中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做
好各自的依法行政工作,支持协助责任部门的工作,确保本部门
的工作符合目录的要求。
  四、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信息反
馈、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区政府于2008年12月31
日前将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
  附:《2008年区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及我
区责任分工》。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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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共印5份)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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