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政办发〔2007〕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
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春节即将到来,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为确保春节和全
国“两会”期间我区清真食品市场繁荣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清
真食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
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清真食品市场监管
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研究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职责要求,
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我区清真食品市场繁荣稳定。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
依法履行监管职能,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工作机制,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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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天津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市政府74号令),
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
006年12月25日发出的“河东政办发〔2006〕39号”
文件《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市场供应和监
管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检查内容的规定。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
期间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对清真餐饮企业、超市和农
贸市场清真摊位进行深入检查,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
要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要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群众反映和举报渠道。经区政府领导同
意,我区设立了24小时联系举报电话,使群众对清真食品市场
中出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顺畅反映。有关执法部门在接到群众
反映的问题时,要及时处置,杜绝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要加强信息沟通,遇有重大涉及清真食品的问题,要立
即向区政府办公室和民族宗教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使
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联系举报电话:24160666
  民宗办联系电话:24222303(虚拟号2409)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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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商业 清真 市场 监管 通知
                    (共印5份)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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