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宣传《天津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市政府74号令), 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 006年12月25日发出的“河东政办发〔2006〕39号” 文件《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市场供应和监 管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检查内容的规定。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 期间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对清真餐饮企业、超市和农 贸市场清真摊位进行深入检查,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 要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要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群众反映和举报渠道。经区政府领导同 意,我区设立了24小时联系举报电话,使群众对清真食品市场 中出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顺畅反映。有关执法部门在接到群众 反映的问题时,要及时处置,杜绝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要加强信息沟通,遇有重大涉及清真食品的问题,要立 即向区政府办公室和民族宗教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使 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联系举报电话:24160666
民宗办联系电话:24222303(虚拟号2409)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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