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政办发〔2009〕61号


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消防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今年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
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按照市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和公安部消防局全力打好冬季
防火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决定在全区内深入开展冬季消防
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2010年3月15
日结束。
  二、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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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将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从即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
  2、检查范围:全区在用的消防控制室。
  3、重点检查内容:
  消防控制室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情况;消防控制室的控制
设备完好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对消防控制设备功能、应急操作程序、
控制设备操作的熟悉情况;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情
况,每班的值班人数情况;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
况,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规范情况。
  (二)深入开展居民防火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从2009年12月15日到2010年2
月10日。
  2、检查范围:主要是对人口稠密的居民区、高层住宅区以
及伙楼大院。
  3、重点工作内容:各街道、居民委员会、社区和公安派出
所要积极开展防火检查,清理可燃杂物,打通消防通道,拆除违
章建筑,消除火灾隐患。
  (三)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从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2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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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检查范围:主要对商场、市场、中小学校舍、医院、社
会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
  3、重点检查内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
度建立、举办活动期间消防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活动期
间是否超员以及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四)深入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从即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
  2、检查范围:主要是全区的建筑施工工地。
  3、重点检查内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特别是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消防水源、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和管理情况,确保器材设施的完整
好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开展自查和巡查
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民用建筑
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是否符合公安部、
建设部《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五)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六小”单位、“三合一”
场所、城乡结合部和物流配货、物资回收区域的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从2010年2月1日到2010年3月1
5日。
  2、检查范围:主要是易燃易爆场所、“六小”单位、“三
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和物流配货、物资回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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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重点检查内容:建筑物或者场所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
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
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情况;建筑物或者场所的
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
用性质相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
实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
防火分区情况;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
案制定及定期组织演练情况;“三合一”场所是否满足消防安全
技术要求。
  (六)深入开展文物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
8日。
  2、检查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
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
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3、重点检查内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
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
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情况;消防安全岗
位职责落实情况;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情况;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
效情况;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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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
娱乐场所、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古
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特别是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
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相关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刘祺副区长任组长,公安河东分局
王金兰任副组长,公安、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
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河东支队,马立岗任办公室
主任,公安、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公安、文化、工商、
安监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积
极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合
执法和信息沟通机制,大力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及时通报
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圣诞节、元旦、
春节和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强化对市场
流通领域内“孔明灯”的源头管理,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三)加大检查力度,全力消除隐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
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检查中做到:一是
对各阶段专项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必须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
全责任;二是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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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坚决依法督促消除,防止带险经营;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责令整改,严格限定整改
期限;四是对火灾事故,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依法查处,防止类
似火灾再次发生。五是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放纵违法行为,
形成火灾隐患、导致火灾发生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防止失职
渎职。
  (四)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冬防工
作和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期,大力开展冬季消
防宣传工作,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
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特别是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
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努力掀起消防宣传的
新高潮。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重点搞好“五个一”活动,即:
组织消防志愿者走入社区与群众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消防服务;深
入居民家庭送上一份消防安全提示;推动各中、小学校在寒假前
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利用花会等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全区深入开展
了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迎国庆、
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了火灾形势
的总体平稳。但是,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将大量增加,
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同时,冬季节日集中,经贸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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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增多,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亡人
火灾风险剧增,历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也是重特大火灾的高发
期,火灾防控形势严峻,绝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各单位务
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我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暨第四季度
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方案、精心
部署,切实加强今年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
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年火灾形势总体稳定。
  (二)严格检查,强化服务意识。专项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有
关法律法规,对消防违法行为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同时,要按
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
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强化
服务意识,积极为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
改方案和措施,帮助单位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更好地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
部令第61号),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
理,确保消防安全。
  (三)及时总结,加强反馈信息。各单位在冬防期间要加强
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冬防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
认真总结,并于3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冬防期间,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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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消防 安全 检查 通知
                    (共印5份)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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