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严格整治私屠滥宰行为
加强猪肉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和猪肉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 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经营行为,保证猪肉产品安全、正常流通, 保障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现就严格整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猪 肉市场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把抓好肉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猪肉市场监管的重要性,按照科学 发展观的要求,实行全市统一领导、区县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 职、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打击私屠滥宰 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治理注水和病死猪肉的专项整治行动 上,并将这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各 区县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生猪屠宰和猪肉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 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负责人,负责本辖区私屠滥宰和 猪肉市场的整治工作。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成 部门和牵头单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人民群众食用 猪肉及其产品的安全和猪肉产品流通顺畅。市人民政府将对整治 力度差、问题存在多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追究责任。乡镇政 府也要建立监管机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落实具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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