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发〔2007〕014号


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我市
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关于我市
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
行。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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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意见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
措、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深入贯彻市委八届
十一次全会精神,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
和效益,保持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
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市2007年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的总体要求,现就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提出以下安排
意见:
  一、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原则
  (一)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港口、机场、
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滨海新区国际航运、
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等功能。
  (二)进一步加大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力度,打造
国家级重化工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冶金和汽车等现代制造
业基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扩大社会事业投入,增加商贸、
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服务业投入,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提升服务功能。
  (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
会,加大能源、电力、市政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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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载体功能。
  (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田水利和示范镇建设。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           
  确定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60项。其中,工业项目1
5项,能源及交通项目15项,基础设施和环保项目15项,农
林水利和小城镇建设项目3项, 社会事业项目6项,商贸旅游
及其他项目6项。此外,列入国债投资计划的项目均视同于20
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享受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几点要求
  (一)全市各有关部门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加
强领导,加大组织和协调工作力度,切实集中人力、物力、财力,
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
  (二)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土地、财政、银行等部门要
进一步加强服务,在审批、建设资金安排、土地征用、施工组织
等方面提供方便,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和项
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
调解决。
  (三)供(排)水、供电、煤气、道路、通讯、交通管理、
治安、消防、绿化等各有关配套和管理部门以及各区县的有关职
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主动服务,真正为重点项
目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的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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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材料设备
采购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严格按有关规定
办理。
  (五)对重点建设项目要按合理工期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年
内建成投产的项目,要确保建成并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使用准备
工作,确保尽快发挥效益。

  附件: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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