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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机关及全区各单位积极支持、 关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全区实现资源共享。
区教育局:贯彻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残疾人受教 育的权利;将残疾人特殊教育纳入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重视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 关注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指导各级各类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特殊教 育质量和水平。
区民政局:指导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贫困 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重度 残疾人最低生活标准;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 抚养或扶养义务人的残疾人给予重点救助;参与精神病防治康复 工作,指导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开展对残疾人的学 前教育、治疗、康复和扶助活动;指导残疾人社团建设;协调社 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拟定和贯彻落实,维护残疾人职工的 合法权益;通过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为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 募集资金。
区财政局、地税河东分局: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残疾人事业的 政策;对残疾人组织兴办的企业和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以及残疾 人个体经营,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给予减免税照顾;做好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征收的相关工作;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财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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