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区政府主管本行政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应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 制定本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本区人口发展预测工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
(三)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本区域内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四) 负责我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五) 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化和规范,并全面实施生殖健康全程优质服务。编报全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 编报区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的预决算,负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管理委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八) 负责全区无业、个体人员的独生子女费的发放管理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的报销工
作。
(九) 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作。
(十) 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十一) 负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于合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计生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秘书科、法规管理科、计划统计科、宣传科、药具管理站、协会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七纬路79号
电话:2421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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