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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军籍职工接收程序
1. 咨询。在市下达接收计划后进行。 2. 审查材料。
(1)部队介绍信; (2)退休证; (3)档案。 3. 经费结算。按有关规定结算。 4. 接收。证件齐全的,经费结算后予以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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