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接收和管理服务 ≡

无军籍职工接收程序

1. 咨询。在市下达接收计划后进行。
2. 审查材料。

 

    (1)部队介绍信;
    (2)退休证;
    (3)档案。
3. 经费结算。按有关规定结算。
4. 接收。证件齐全的,经费结算后予以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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