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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东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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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河东区教育委员会隶属于河东区人民政府.主管河东区的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办公地点在河东区十四经路5号.下设行政科室19个、现有干部91名、辖属普通中学33所、职业学校6所、小学41所、国办幼儿园22所、集体幼儿园2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工大学(含电大工作站)1所、职工中专1所及校办公司、招生考试中心、设备站、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等直属单位7个、共计130个单位。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重要的行政事务;负责委主任办公会议、委务会议、内勤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档、文秘、新闻信息、提案、信访、外事、统计、机关人事、机关财会及有关的行政工作。
(二)中学教育科
负责拟定全区中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区中学、职业学校;负责招生和高中会靠工作;负责对全区中学、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
(三)小学教育科
负责拟定全区初等教育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区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检查、评估、调研和典型经验的推广.
(四)学前教育科(区托儿所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托儿所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区托儿所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成人教育科(区培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成人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成人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管理指导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
负责区培训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培训工作规划、计划;检查落实培训任务;协调指导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服务.
(六)德育科(社区教育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艺术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社区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区少年宫工作.
(七)体育卫生科
负责拟定普教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和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全区初中毕业生的体育考试工作;管理指导去体校、区卫生保健所工作.
(八)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教育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管理指导基础教育社会力量办学.
(九)人事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教职工奖惩及区教师奖励基金会日常工作;负责侨务民族工作.
(十)财务科
负责拟定全区教育装备规划和计划;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工作;管理知道区教育装备站工作;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系统公费医疗工作.
(十一)基建科
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实施系统基本建设和校舍修缮;负责系统内校舍和土地的规划、管理;负责协调实施教职工住宅建设.
(十二)审计科
负责对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使用情况及基建项目的专项审计监督.
(十三)督导室
负责对全区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十四)保卫科
负责全系统安全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文秘、机要、会务和有关事物性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群各部门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系统保密工作.
(十六)组干科
负责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委的发展、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十七)宣传科(统战科)
安排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学习;负责党员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师德教育、普法、政工系列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统战、对台及台属联谊会工作.
(十八)监察科
(十九)老干部科
负责全系统离休干部和正处级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直属单位:
校办 招办 设备站
师校 教研室 教科室
少年宫
中学:
七中 四十五中 津华中学
三十二中 八十二中
五十四中 八中
华杰中学 育杰中学
新开路中学
小学:
实验 一中心 缘诚 互助道 街坊
职专:
财经 立达
幼儿园:
一幼 二幼 三幼 四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