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东区教育委员会 〗

机构概况:
  河东区教育委员会隶属于河东区人民政府.主管河东区的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办公地点在河东区十四经路5号.下设行政科室19个、现有干部91名、辖属普通中学33所、职业学校6所、小学41所、国办幼儿园22所、集体幼儿园2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工大学(含电大工作站)1所、职工中专1所及校办公司、招生考试中心、设备站、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等直属单位7个、共计130个单位。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重要的行政事务;负责委主任办公会议、委务会议、内勤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档、文秘、新闻信息、提案、信访、外事、统计、机关人事、机关财会及有关的行政工作。
(二)中学教育科
    负责拟定全区中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区中学、职业学校;负责招生和高中会靠工作;负责对全区中学、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
(三)小学教育科
    负责拟定全区初等教育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区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检查、评估、调研和典型经验的推广.
(四)学前教育科(区托儿所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托儿所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区托儿所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成人教育科(区培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成人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成人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管理指导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
负责区培训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培训工作规划、计划;检查落实培训任务;协调指导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服务.
(六)德育科(社区教育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及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艺术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社区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区少年宫工作.
(七)体育卫生科
    负责拟定普教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调研和典型经验的推广;负责全区初中毕业生的体育考试工作;管理指导去体校、区卫生保健所工作.
(八)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教育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管理指导基础教育社会力量办学.
(九)人事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教职工奖惩及区教师奖励基金会日常工作;负责侨务民族工作.
(十)财务科
    负责拟定全区教育装备规划和计划;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工作;管理知道区教育装备站工作;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系统公费医疗工作.
(十一)基建科
    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实施系统基本建设和校舍修缮;负责系统内校舍和土地的规划、管理;负责协调实施教职工住宅建设.
(十二)审计科
    负责对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使用情况及基建项目的专项审计监督.
(十三)督导室
    负责对全区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十四)保卫科
    负责全系统安全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文秘、机要、会务和有关事物性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群各部门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系统保密工作.
(十六)组干科
    负责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委的发展、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十七)宣传科(统战科)
    安排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中心组及教职工政治学习;负责党员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师德教育、普法、政工系列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统战、对台及台属联谊会工作.
(十八)监察科
(十九)老干部科
    负责全系统离休干部和正处级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直属单位:
  校办    招办    设备站    师校    教研室    教科室    少年宫
中学:
  七中    四十五中    津华中学    三十二中    八十二中
    五十四中    八中    华杰中学    育杰中学    新开路中学
小学:
  实验  一中心  缘诚  互助道  街坊
职专:
   财经  立达
幼儿园:
  一幼  二幼  三幼  四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