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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你知道多少


  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退休职工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的重要制度保障。近两年,随着《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的修订、实施,统一、规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在本市逐步建立起来,新制度引起许多人尤其是老年朋友的关注。为此,我们走访了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的有关人士。

问: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哪些企业和职工应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答:按照《条例》规定,本市所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汲取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并获得一个月以上工资收入的全部从业人员,均应参加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国家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中的职工养老保险目前还实行财政拨款的形式,但以后也将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问: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纳的标准市什么? 
              
答:上述各类企业职工均按照本人工资的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国有、集体等企业按照职工个人交费基数之和的20%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外商投资企业为30%)。此外,还规定了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上限、下限。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缴费,超出部分不作为缴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假如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元,某一职工月工资为3000元,则该职工按月工资2400元作为缴费基数,即每月应缴纳2400*6%=144元,月工资都以本市最低工资作为交费基数。  

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是什么? 
                    
答:为保证退休职工总体待遇水平,本市设计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的实施方案。                                
  所谓“老人老办法”,就是1997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然按照原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新人新办法”就是1998年1月1日后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按新制度的规定计发。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是将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除以120,每月发给1/120。假如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则职工退休后每月应发的基础养老金为1000*20%=200元;假如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为2。4万元,则职工每月应发给的个人帐户养老金为2.4除以120等于200元,两者相加为400元,即为该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 
                               
  所谓“中人中办法”是对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998年1月1日后退休的职工,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过度性养老金和补贴。                                  
问:因各种原因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对于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凡1999年1月1日后因各种原因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以本人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和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和过度性养老金的基数;若几次间断缴费,则以本人退休时的年月,减去累计间断缴费年、月所确定“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和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数。 
        
                摘自《天津广播电视报》199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