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安常务副区长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机关:政务网  时间:2008-7-8 9:36:00


曹国安常务副区长在全区依法行政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5月21日)

同志们:

  下面,我就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天津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向大家作一简要传达,并就我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重点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天津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2007年7月23日至24日,国务院在济南召开了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作了总结发言。国务院有关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及法制机构的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法制工作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及法制办主任等参加了会议。我市兴国市长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新形势下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市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

  华建敏同志在讲话中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发挥。四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文件合法性、有效性逐步提高。五是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加强。六是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创新。

  华建敏同志认为,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做到了五个“必须始终坚持”,即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始终坚持把实现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必须始终坚持牢记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狠抓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华建敏同志也指出了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某些领域立法相对滞后,一些已经出台的法规、规章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逐级减弱,一些行政机关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责任不够明确。三是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四是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变。

  华建敏指出,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市县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需要直接处理各种具体、现实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途径。

  华建敏同志强调,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各项措施。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努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一是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四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六是切实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

  华建敏同志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内容的要求: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创造条件。要切实担当起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责任。二是各市县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明确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管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在分管范围内协助抓。三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逐步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或兼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
  2008年4月11日下午,我市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矫捷同志作了总结发言,北辰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副市长熊建平、李文喜、王治平,市政府秘书长李泉山同志出席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及办公室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矫捷同志传达了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建神,总结了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情况,部署了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兴国市长就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讲了三点重要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情况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用10年时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四年多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研究颁布了《河东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10年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方法,专门召开了会议,对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纲要》实施以来,区政府和各部门从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建设和谐河东的全局出发,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为抓手,先后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推动、年终有总结。很多部门在议事规则中,加入了法制机构审核的程序,行政决策前由法制机构提出法律意见,制定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审核,学法用法制度化。各部门还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纲要》、《实施意见》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现在,区政府和各部门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行政不再是一个口号,已成为我区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基本工作准则和实际行动。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一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区加大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力度,建立了以透明、高效、廉洁为原则的集中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效能监察和服务社会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河东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区21个行政部门进驻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92项,配套服务事项6项。按照“应进必进、依法审批”的原则,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审批率达到98%。这种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审批服务方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区政府各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政务(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实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同时,区政府建立了政务网站,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天津日报(今日河东)、河东政务网、河东有线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三是经过全区法制工作者一年多的辛勤努力,我区的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圆满完成。区政府执行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共计210部;行使的行政执法职权共计653项;区属行政执法主体49个,执行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579部,行使的行政执法职权共计3897项。这些执法依据已通过制作光盘和河东政务网向社会公布,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方便了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取得新进展。《纲要》实施以来,区政府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界定行政机关的职责,先后完成了《河东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的规定》等制度的修订,突出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能,注重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保障了决策制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一方面通过实行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行政决策事项的科学论证;另一方面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确保行政决策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四)狠抓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精神,2007年4月,我们对区政府建国以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08年3月底,通过对4633件区政府文件进行逐一研究,共清理出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26件,继续有效的13件,废止的113件。区政府各部门对自身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也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25件,继续有效12件,废止113件。今年3月,区政府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权限、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等环节,进一步加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了贯彻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分三个层次对区政府领导、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和法制科长进行了专题法制培训。

  (五)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河东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河东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我们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法界定了各行政机关执法职责,推动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环境的建立。三是率先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2007年区政府下发了《河东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区法制办印发了《2007年度河东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全区52个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有力提升了全区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实行培训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六)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区行政复议工作一直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区政府决定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加挂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在编制很紧张的情况下,给法制办增加了3个行政编制,增设了1个科,拨付专项办案经费,配备办案车辆,增加办公用房,添置必备的设备,并为群众咨询和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条件。在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案件,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事关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促进我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几年来,区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我区的《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国务院和市政府的要求,距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同志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自觉地将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管理理念和方式还没有真正转变到法治轨道上来。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按照法定程序,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中不重视程序,不能很好履行法定职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单位制定的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过于原则,制定的措施还不够具体,对不同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的分析研究,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

  四是部分单位对法制机构建设重视不够。一些依法行政任务重、基层单位多的部门,目前还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有的单位虽然设立了法制机构,但是人员力量配备不足,与加强法制工作的形势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三、关于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天津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结合河东区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六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继续深入贯彻《纲要》和我区《实施意见》。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会议内容要求,切实担当起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责任。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纲要》实施以来,依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不足,研究制定下一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并对照我区的《实施意见》,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深入推进。

  (二)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河东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将是否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同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制机构建设等情况全部纳入考核内容。最近,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08年起对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近期将要下发《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明确今年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这是今年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制度、机制促进和保障各行政执法机关正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工作。区政府法制机构要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密切与法院、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凡决定撤销、变更的行政复议案件、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败诉案件,各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研究、仔细核查,分清执法责任,并依据《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对责任人员予以追究。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全区各部门有关撤销、变更、败诉案件的备案监督。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河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审核,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核和监督。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公布清理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期评估制度。

  (四)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三步式”执法。一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坚持“罚缴分离”制度;法制办也要对重点部门落实“三步式”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处罚定额票据和当场处罚决定书使用的控制,除涉及生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事项外,凡一般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原则上不得当场实施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三是要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坚决杜绝各种变相行政许可行为。要积极试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超时默许、联合审批等制度,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四是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执法与人文管理相结合,通过推进“三步式”执法,创造文明的执法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继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尽快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相关各项制度。要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行政复议工作的特点,制定和修订立案、应诉、听证、考核等相应的规定和办法。通过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等,依法探索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的各种途径,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复议权利,同时注重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决定着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强化培训、考核和督查,大力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养成依法办事,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的习惯。二是法制办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全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实行培训管理、资格管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法制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

  三是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发挥法制机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要保证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的力度,为他们的工作、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四是要注重发挥政府聘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任务非常艰巨。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不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政府研究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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