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2-2-20 17:15:05
日前,区环保局召开了河东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会议,20余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局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学习传达了河东区环保局、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发放了危险废物申请书及转移联单并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一是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二是危险废物申请书及转移联单和管理台帐等资料要齐全且至少保存三年备查。三是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备、设施、包装等要规范且要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说明。四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都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五是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要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就地消毒;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等生活垃圾要按医疗废物对待;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管理,其收集贮存处置要依法进行。六是填写好危险废物管理卡,按时报相关部门备案。(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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