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更好的访问效果,建议您将IE升级至IE9及以上版本! x
您的位置: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东民社罚告〔2021〕2008号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20 16:13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东民社罚告〔2021〕2008号


天津市河东区卓尔思儿童培训学校:

经调查,你单位自2014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七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你单位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本机关联系,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书面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前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与广瑞路交口  

电话:022-24121248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