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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刘春英诉北京妍侬)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10:18

北京妍侬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春英诉你单位津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12号劳动争议(案由:确认劳动关系)案件,本委定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仲裁一庭(本委办公及开庭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王串场一号路与育才路交口河东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60567921)开庭审理此案,现因无法直接或以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应诉通知书以及开庭通知书,故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以及开庭通知,望你单位看到公告后到本委(地址同上)领取书面文书,如你单位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亦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不准时参加庭审,本委将缺席审理并依法进行裁决。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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