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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对《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2021-09-26 17:00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与《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减少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局于2021年8月13日对《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文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相关文件经修改完善后,现再次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邮编:300191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25

电子邮箱:jidongchechu@tj.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 《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图集

3. 关于《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