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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52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30 10:00

王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附近占路停车位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交警河东支队会同区城管委,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批示意见,积极落实处理,并与您进行了沟通,得到了您的理解。

交警河东支队前期在排查过程中针对包括大桥道在内28处停车泊位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已与区城管委对接,区城管委已上报区委研究解决,现大桥道周边泊位已去除。交警河东支队将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处置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针对车辆停放在盲道上的问题,交警河东支队发现车辆停放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中山门大队已在津塘路与大桥道交口设置双人日勤岗位,在津塘路第三中心医院门前及大桥道第三中心医院门前设置巡查治理勤务,对临时停放的机动车规范单排顺行停放,对双排、斜列、占压盲道等情形进行处罚,据统计,仅2月28日至3月6日一周内共处罚3笔违法停车违法行为,提示、劝离违停车辆700余辆次。

您提出的大桥道(第三中心医院附近)的停车收费机构资质以及乱收费问题。经调查,有不明身份人员私自在大桥道的路外空地和道路上,以收取停车费为借口敛财的行为。交警河东支队、区城管委结合目前开展的经营性停车泊位专项治理行动,已会同公安、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乱收费问题依法开展整治。目前对经营性泊位予以取缔。

关于合理设置停车泊位问题。由于大桥道的停车资源稀缺,特别是第三中心医院附近,群众的停车需求较大,为防止违法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再次发生,确保第三中心医院南侧无名路的交通秩序畅通,区城管委会同交管部门制定了大桥道停车秩序治理方案,拟对第三中心医院门前的自行车存车处、津塘路路口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进行规范,并在原私自停车收费的空地上规范一处停车场,同时对大桥道的津塘路至广瑞路路段施划单侧路内停车泊位,以上工作区城委正在组织实施中。

您提出的出租车在三中心医院门口黄色实线道路停车的问题,为方便就医群众出行方便,故允许出租车暂时停靠,不允许长时间停靠,交警支队相关人员随时做好秩序维护和管理工作。

您提出的津塘路与北十五经路路口(东向西方向)不允许掉头导致周边学校群众接送孩子不便,交警河东支队将会同属地大队对该路口进行调研,如情况属实,将在此处设置允许掉头标志。

关于东侧大桥道道路施划黄色实线,应为禁止停车路段问题。区城管委向相关部门了解,目前该条道路黄色实线政策应不再执行。在规划路侧泊位的同时,将联系相关部门将黄实线去除,避免群众产生误解。

特别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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