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和《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河东区民政局近期将对区属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体:河东区民政局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检查方式:对区属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管理对象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
四、检查对象基数:以区民政局2021年底管理对象数据作为抽查基数。
五、检查比例:双随机抽查区级社会组织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开展;区级慈善组织按照100%的比例开展。
六、检查时间: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河东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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