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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0:00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2022年1月18日,天津市印发《天津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对全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河东区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了《天津市河东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已编制完成。

二、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适应新形势环境应急工作的要求,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核与辐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核与辐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推动应急预案体系的更高水平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预警与预防、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7个部分,拟成立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和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共包括18个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分工开展应对工作。各街道办协助开展应急事故的应对工作,做好应急响应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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