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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来源: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0:00

一、制定《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的背景和意义

2022年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这是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后对市级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的首次修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征求了区政府各位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两次向市应急局报请衔接审核,经沟通协调均已达成一致。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本次《预案》修订结合了上位法律法规的指导以及我区实际,同时充分吸收新时期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构建预案框架,完善预案内容,确保满足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需求。全文分为八大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共4节内容。一是结合我区自然灾害救助最新工作要求,明确本预案编制目的。二是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及新发布的《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三是综合考虑我区自然灾害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四是依据最新应急管理理念,规定预案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括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现场指挥部共3节内容。一是明确区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二是确定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并明确职责。三是明确现场指挥部及下设工作组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包括启动条件和程序、预警响应措施、预警响应终止共3节内容。一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启动预警响应。二是预警响应启动后,启动的各项响应措施。三是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明确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本区相关涉灾部门(行业)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五)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等内容。一是明确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响应分级条件、响应启动主体。二是明确应急响应时各部门的救助职责。三是明确特殊情况下应急响应标准调整情况。四是规定了响应终止程序。

(六)灾害救助与恢复重建。提出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3项内容,明确灾后救助各相关工作责任主体及职责。

(七)应急保障。分别对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装备和设施、队伍、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培训、沟通与协作等9个方面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八)附则。明确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单位,对责任和奖惩、预案管理进行了解释说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