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河东区文件  >  春华街道办事处
名    称 :
关于彭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70882/2022-000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春华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东党春发〔2022〕4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彭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各基层党组织:

经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春华街道党工委第三十九次会议讨论决定:

彭彧同志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李晓龙同志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单子霞同志任宣传文化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魏丽燕同志任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张娟同志任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张高昌同志任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从2022年6月22日算起);

杨挺同志任公共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王正飞同志任公共安全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从2022年6月22日算起);

陈琳同志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陈凯同志任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胡咏梅同志任公共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所担任的原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春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