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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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河东区东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71258/2023-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东新字〔2022〕7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河东区东新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目    录

1.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2.党工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3.办事处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4.党工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5.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6.人大专职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7.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8.分管其他工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9.纪检监察工委安全生产职责

10.党建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1.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2.宣传文化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3.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4.社区建设服务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5.公共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6.公共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7.公共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8.人大工委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9.人民武装部安全生产职责

20.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职责

21.党群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22.综合治理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23.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生产职责

24.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1.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监管职责,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组织开展街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全监管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对本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4.研究制定街道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定期(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6.将安全文化作为街道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二、党工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本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强化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要求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街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全监管工作。

3.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党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工委会工作报告内容,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及成员职责清单,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监管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

5.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学习内容。

6.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把安全业绩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7.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三、办事处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本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强化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街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全监管工作。

3.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4.组织制定街道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监管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推动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领导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关决策和实施方案。

6.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8.组织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四、党工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党工委书记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及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原则。

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监督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及要求。

五、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监督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落实。

3.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及要求。

4.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督,对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六、人大专职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监督和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4.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及要求。

七、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本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及时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及要求,定期向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4.协助办事处主任统筹推进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综合性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5.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7.负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八、分管其他工作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及要求。

4.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统筹推进分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提请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6.督促综合执法大队,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九、纪检监察工委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坚持党内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涉及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

6.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党建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负责干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考察、考核、奖惩、调配、任免工作,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晋级的内容。

5.负责辖区内清真寺的安全巡查工作,指导清真寺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一、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负责做好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的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做好党政领导班子会议中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并及时存档。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5.负责街道办公车辆、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后期服务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街道办事处值班、应急值守的统筹安排,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7.负责街道食堂及街属房产、车棚出租的安全监督工作,严格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承租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定期对其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8.负责牵头“吹哨”调度,以“街道吹哨、职能部门报到”机制,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区职能部门或多部门共同解决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启动“吹哨”调度工作机制。

9.指导街道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推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

10.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二、宣传文化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坚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负责区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以及学前教育机构、托幼点等教育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积极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推动属地内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配合市、区网信部门推进属地内互联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四、社区建设服务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负责各社区居委会所属设施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社区居委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服务、日间照料机构及场所、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负责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六、公共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协助交管部门规范本辖区停车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违法存放或无人管理的废旧机动车辆,避免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5.负责组织清理居民楼内堆物,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畅通的安全管理。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供热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冬季社区内供热期间的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7.配合区物业办督促物业管理的社区及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整改工作。

8.配合区城管委做好本街道内天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的相关安全排查工作。

9.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市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旧楼区改造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0.负责督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社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11.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区内绿化、房屋、道路、飞线、公共设施因破损、老化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12.负责街道保洁队场院、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保洁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七、公共安全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组织推动街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本街道内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街道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6.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7.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9.配合区应急局做好本街道内天燃气和液化石油气的相关安全排查工作。

10.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11.负责将涉及安全工作的投诉、信访问题按各办公室、社区职责分工进行转办,并督促相关办公室、社区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

12.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八、人大工委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正确行使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5.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十九、人民武装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负责本辖区的征兵、体检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民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二十、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政府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5.负责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同时负责违建拆除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6.负责本大队办公区域、执法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早餐车经营者合法合规安全用气、用电,保证安全经营。

8.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二十一、党群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负责基层党员和群众团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的场地及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二十二、综合治理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负责指导社区网格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5.负责将“12345”等投诉问题按各办公室职责分工进行转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平台。

二十三、退役军人服务站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区委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指示精神。

2.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包片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承办“12345”等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安全信访举报的调查工作。

二十四、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2.强化居委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组织开展居委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全监管工作。

3.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居委会日常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居委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居委会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居委会的安全管理工作。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落实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要求,及时分析研究处理辖区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按照相关职能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落实具体要求,并及时反馈活动效果。

7.负责对辖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用气安全知识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工作,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对所辖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分析台账”,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业主单位落实整改,对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当立即上报街道相关部门,并妥善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及时向街道相关部门反馈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夜间可直接报告街道值班人员,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现象。

10.每月底向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报告本月安全检查报表,专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应根据整治方案时间节点,向公共安全办公室报告专项检查报表。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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