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路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富民路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富民路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保障公众健康。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降低重污染带来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及生态环境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9〕64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
2、本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20〕22号)。
3、本区相关文件
《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河东政办发〔2021〕1号)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四、领导重视
街道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
五、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及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专人管理,建立健全预防、预警体系。
(二)公众参与,通力协作
通过市清新空气指挥部门发布信息,我街加大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及共同参与维护空气质量的意识。
(三)依法监管,杜绝隐患
对于辖区内污染企业的运行情况依法监管,充分发挥企业主管部门作用,提高辖区内企业重污染天气事故的防范及处置能力。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富民路街道调整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各尽其能,齐抓共管。
组长:鞠世媛
副组长:朱芳、齐军、赵勇、叶洋、董秀良、罗芳
工作组成员:公共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综合执法大队队员、11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部队家属院管理部门、15个物业公司、街道环卫所保洁人员。
下设办公室: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赵军民,信息联络人:刘雅丽,联系电话:84330106、84330157。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职责
(1)根据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预警等级,做出相应信息的上传下达;
(2)负责应急预案的完善,做好相应文件档案信息的记录、整理、保存;
(3)负责向上级指挥部门及时报告本辖区应急预案启动和进展情况,负责请求应急支援;
(4)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全街的应急响应,组织参加跨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
(5)负责指导各社区开展应急工作,审查各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成员职责
(1)负责向公众发出污染防范的提示信息,以及宣传健康信息;
(2)向市民群众以及各企业单位宣传绿色环保概念,倡导环保绿色生活生产方式;
(3)根据上级指挥部的预警等级做出相应协调配合工作。
七、预警和应急响应
1、预警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预测AQI 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预警发布
按照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接到预警消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部队单位、社区、及各类人口密集场所负责人和施工工地按要求应急响应。对提前预知的采取有效的宣传和管理措施。
(三)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按照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及时发布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通知,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
2、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响应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各社区居委会按照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三)响应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措施: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停止室外喷漆、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2)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4)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区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在Ⅲ级预警启动的防范措施基础上,对于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建议性措施:在Ⅲ级预警启动的防范措施基础上,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红色预警Ⅰ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在Ⅱ级预警启动的防范措施基础上,对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建议性措施: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户外活动。
强制性减排措施: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全区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塔吊、地下施工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
(四)响应措施信息报告
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社区四级网格员要每天下午16:00前将应急措施情况向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街道汇总后应区要求向上级报送。
(五)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各社区四级网格长负责通知采取相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八、保障措施
街道能迅速联系到各社区各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理的人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社区应急处理人员应在岗保证通信畅通,以确保上级指示能够及时传达落实。
九、监督管理、责任落实
重污染天气期间各社区涉及工作人员由于不认真、不负责甚至玩忽职守等导致应急措施未及时实施的,由街道纪工委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已达到落实工作的扎实有效。
附:《富民路街道扬尘源清单》
富民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