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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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河东区文件  >  公安河东分局
名    称 :
公安河东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449287/2020-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发 文 字 号 :
2020-1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2019年公安河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政府:

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区政府的相关指示精神,我分局2019年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分局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1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9次,其中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7次,其他方式回应2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为20条,全部办结,其中有1条现正在行政复议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增4

1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增2

227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增1

3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3

496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 






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9






9 

(七)总计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分局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操作方面感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尤其是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定义清楚,实施难度较大。《条例》中虽具体规定了十几类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要求信息公开的同时,又规定信息公开前要进行保密审查,送有关部门批准。信息公开本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而《条例》对哪些信息室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哪些信息应该如何公开、信息公开到怎样程度,都没有明确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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