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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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901H/2020-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东城管委〔2019〕46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市城管委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品质,改善城乡结合部的整体面貌,补齐城市管理短板,从即日起至8月31日,以“清脏治乱”为重点,对我区6个城乡结合部区域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力争全面提升群众生活及出行环境水平,以优美环境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工作目标                          

围绕“清脏治乱”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着重实施清扫道路卫生、清洗公共设施、清理园林绿地、清理垃圾杂物,治理沿街底商、治理占路经营、清拆私搭乱建及违法户外广告设施。通过集中治理,有效解决一批市容环境城乡结合,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清扫道路卫生。对道路每日清扫保洁全覆盖,对可机扫水洗道路落实水洗全覆盖,对无法进行机扫水洗道路按要求落实扫保,扫保作业时间达到标准要求。

标准:清扫道路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排水口净、墙根净,无垃圾堆物、无污物积水;水洗道路无残存污迹,无漏洗痕迹,无积水、无油渍,干净整洁、路见本色。

责任单位:城管委、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清洗维修公共设施。清洗公厕、垃圾转运站、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清洗马路座椅、报刊亭、存车亭等城市家具,清除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和粘贴物,及时修复、更换破损设施。

标准:公厕、垃圾转运站设施齐全完备,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果皮箱、垃圾箱桶无破损、无锈蚀、无满冒、箱体外观干净整洁,周围地面无散落、存留杂物和污水;城市家具、公共设施完整齐全、功能完备、干净整洁,无乱贴乱挂,完好无损。

责任单位:城管委、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清理园林绿地。清理、修剪园林绿地内的干枯枝和死树、枯草,清除绿地、树穴、绿篱内垃圾杂物和树挂,拔除杂草,擦洗绿地护栏,整理修补破损的园路、侧石等附属设施。

标准:园林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枝败叶,绿化施工干净整洁无破损。

责任单位:城管委、相关街道办事处

(四)清理垃圾杂物。清理卫生死角、堆存垃圾,清理废弃家具、杂物等各类废旧物料;清理装修垃圾、工程渣土。

标准:路边、绿地等部位无垃圾堆存,无各类废弃杂物堆积,无脏乱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无建筑、装修垃圾堆存。

责任单位:城管委、综合执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清拆私搭乱建。依法对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章棚亭、私自圈占等进行彻底拆除清理。修复破损围墙,粉刷污损立面。

标准:规范有序,无违法建设、私搭乱建、乱圈乱占、违章棚亭;无残墙断壁、立面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住建委、城管委、相关街道办事处

(六)治理沿街底商。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各类私开门脸、乱吊乱挂、违法广告、窗贴广告、单色LED显示屏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各类违章行为。对里空外卖、店外堆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规范商业牌匾,拆除未经行政许可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匾,清除非法小广告。

标准:沿街底商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有序经营,无乱泼乱倒,无里空外卖、乱吊乱挂、乱堆乱放、乱圈乱占等行为;无擅自牌匾更换、外檐改装等行为,无未经审批的临时悬挂。

责任单位:城管委、住建委、综合执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七)治理占路经营。对马路餐桌、露天烧烤、占路摆卖、占路加工等行为进行治理,对市场外溢进行治理。

标准:道路两侧无占路摆卖、马路加工等各类违章经营行为;无占路堆放,无占压绿地等现象。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八)治理户外广告。对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治理,对临时宣传布标进行治理,对公益广告破损情况进行治理。                                    

标准:无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无楼顶广告;无破损的广告及附属灯光设施;临时宣传广告规范有序;公益广告设施画面清新干净整洁,并及时更新。

责任单位:城管委、综合执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25日至5月10日)。区城市管理委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各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做好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节点,同时做好深入治理前期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集中治理(5月11日至7月31日)。全面推进我区6个城乡结合部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精准施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治理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自5月份起,每月15日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台账报送区城管委,每周报送至少一篇工作简报、信息。

(三)检查验收(8月1日至8月31日)。市、区城管委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切实推进各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掀起专项治理行动的热潮。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与兄弟单位、交叉区进行工作对接,根据自身承担的建设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好各项工作的开展,主动而为,紧抓落实,稳扎稳打,确保工作进度和治理效果。

(三)搞好宣传,多措并举。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宣传,有效发动群众,提高创建文明城区、卫生城区的意识,积极参与到治理行动中来。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在抓好结合部专项治理的同时,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总结经验,进一步理顺管理权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为专项治理难点、盲点问题,解决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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