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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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建设背街里巷示范路的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901H/2020-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东城管委〔2019〕45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建设背街里巷示范路的工作方案

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做好背街里巷示范路建设工作的通知》(津城管综〔2019〕123号)的要求,结合背街里巷三年专项治理工作,2019年,选取中山门三号路作为我区重点打造示范里巷道路,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一、中山门三号路现状

中山门三号路,北起广瑞路,南至中心北道,全长约360米,两侧共17栋多层居住建筑。主要存在问题有:违建拆除后遗留痕迹明显;围墙破损严重、颜色不统一;建筑及平房的外墙颜色杂乱;商业牌匾高度及悬挂高度不统一、颜色及材质不统一;台阶高低不平、破损严重;存在道路“十乱”现象;行道树缺株死苗;路面积存污水;道路垃圾、堆物清理不及时、车辆乱停乱放等。

二、工作目标

对中山门三号路高标准实施示范道路建设,在对街巷风貌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精心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建筑整修、补植绿化、清脏治乱、更新家具、拆除违章、治理底商、规范牌匾、整修道路设施等工作,既保留街巷的特色风貌、延续历史文脉,又做到公共设施齐全、方便百姓生活,切实起到“起示范、可借鉴、宜推广”的作用,打造背街里巷治理的示范路、样板路。

三、主要任务

(一)实现环境卫生常态规范。严格按照道路保洁分级管理制度,每周最少进行一次机扫水洗。在无占路摆卖的情况下,每日安排车辆进行一次机扫水洗;在无法进行机扫水洗的情况下,每日安排专人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城管委

(二)实现公共设施齐全整洁。对道路上的公厕、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报刊亭等城市家具,以及路灯杆、交通标牌、配电箱柜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洗油饰,对破损缺失的进行修复和配置,对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进行清除。

责任单位:城管委、交警河东支队等各设施权责单位

(三)实现园林绿化提升有品质。及时修剪养护园林植株,对园林绿化进行整治提升,合理搭配,提升绿化品质;清理园林绿地内的枯枝死苗,清除绿地、树穴、绿篱内垃圾杂物和树挂。

责任单位:城管委

(四)实现违章建筑零存在。依法对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章棚亭、私自圈占等进行彻底拆除清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五)实现沿街底商规范经营。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私开门脸、拆墙打洞、乱吊乱挂、违法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各类违章行为。对马路餐桌、露天烧烤、里空外卖、占路加工、市场外溢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责任单位:城管委、住建委、综合执法局、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六)实现广告牌匾规范有序。对商家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治理,清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楼顶广告,修复破损广告设施,公益广告设施画面清新整洁。

责任单位:城管委、综合执法局、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七)实现路面及管线无破损。整修或重新铺设破损道路,规范、清洁道路路名牌,整修人行道、侧石、缘石、树穴石。规范切改架空线,修整管线井盖、雨水篦子、排水管道等。

责任单位:城管委、住建委、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八)实现沿街立面提升美化。按照道路整体基调,协调统一建筑外檐风格色彩,对老旧破损建筑进行整饰改型、对脱色褪色建筑进行粉刷油饰,对脏污色渍建筑进行清洗清洁,规范改造提升空调罩,整修建筑檐线、角线、窗口线、雨水管等建筑附属元素,整修油饰沿街围墙。

责任单位:城管委、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九)实现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治理随意占路停车、便道停车、公共用地停车等各类乱停乱放;治理道路沿线占用公共用地停放的各类报废车辆;合理施划停车线。达到无随意占路、占绿、占公共区域等违章停车行为,无私装地锁或利用石墩等占用车位,无报废车辆占地停放,道路畅通,停车有序,场地干净。

责任单位:交警河东支队、城管委

(十)实现特色风貌历史痕迹延续。打造示范路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街巷的原有特色,特别是对于具有历史承载的街巷,要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在保留原有风貌、延续历史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设计施工,实现街貌提升。

责任单位:城管委、住建委、综合执法局、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准备(4月25日至5月10日)。由区城市管理委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各责任单位做好摸底调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同时做好深入治理前期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实施(5月11日至7月31日)。全面推进背街里巷示范路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建设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自5月份起,每月15日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台账报送区城管委,每周报送至少一篇工作简报、信息。

(三)检查验收(8月1日至8月31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市、区城市管理委对各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背街里巷示范道路建设是三年治理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街巷道路治理的引领示范,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具体体现。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切实推进各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职尽责,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根据自身承担的建设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施工工期,优化施工组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任务;按照整治提升内容、标准,仔细梳理,建立任务台账,落实责任主体,确保示范路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三)督导检查。市、区城市管理委将加强统筹协调,帮助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市城市管理委将对各区工作进展、工作标准开展检查,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曝光。

(四)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做到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通过示范路建设,为背街里巷道路管理提供示范和样板,破除“高楼大厦背后还有脏乱差”的现象,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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