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库〔2018〕145号)要求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津财采〔2018〕29号)安排部署,2018年8月底至11月中旬,我市面向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广大社会公众,组织参加了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现将此次参赛答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竞赛活动得到各区、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全市共有来自近3000家单位的14899人参加答题,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数为14181人,占答题总人数的95.2%;其中,获得满分6837人,占答题总人数的45.9%。
竞赛期间,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残联等8家市级主管预算单位专门制定了参赛方案,组织动员本单位各部门积极参赛,答题人数均达到100人以上。静海区财政局通过政务网、财政工作微信群等途径,宣传推广竞赛活动,组织全区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4000余人参与答题;宝坻区、北辰区等7个区答题人数均达到100人以上。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等3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竞赛为培训契机,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参与答题,参赛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认知水平和操作能力。
二、表彰情况
(一)获得财政部奖项的单位和个人。
1. 优秀组织奖:
静海区财政局。
2. 个人奖:
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潘文静;
中国人民解放军62402部队 郭 锐;
天津市财政局 韩冬雪;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杨树宁;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邢焕廷;
天津市北辰区审计局 陈 栋。
(二)我市优秀组织单位。
1. 市级预算单位(以改革后机构名称为准):
市外事办、市人防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资委、市机关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残联、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台盟天津市委会(台湾同胞联谊会)、贸促会天津市分会、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南开区人民法院、宁河区人民法院。
2. 区财政部门:
和平区财政局、河东区财政局、河西区财政局、南开区财政局、河北区财政局、东丽区财政局、西青区财政局、津南区财政局、北辰区财政局、宝坻区财政局、静海区财政局、宁河区财政局、蓟州区财政局。
特此通报。
2019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