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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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峰馨园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848M/2020-0001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东发改〔2020〕2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龙峰馨园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天津市东诚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峰馨园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在河东区钢渣山地块承建的龙峰馨园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销售住宅建筑面积为92000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95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9900元,下浮售价不限,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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