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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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同意设立瑞思(天津)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102MB0P40013N/2020-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东审批〔2018〕 2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乡建设\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爱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津教委〔2018〕18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瑞思(天津)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学校)。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同意设立瑞思(天津)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学许可证号为:教民112010270000589;法人性质为公司法人;举办者为天津爱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法定代表人为陈墨,校长为张疆;学校开办资金全部由举办者提供。

二、办学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昌道44301-30250301

三、办学类型:营利性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四、办学内容:其他未列明教育(外语辅导服务)。

五、招生对象:3-12岁儿童。

六、办学规模:

办学场地:建筑面积685.12㎡,有教室9间。

师资力量:与开设学科相匹配的有资质的专职教师2人。

设施设备:价值21.79万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七、学校培训内容应当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

八、学校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十五日内,应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进行登记备案,并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九、学校变更名称、地址、举办者,申请终止办学等应报天津市河东区审批局批准。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办出特色,为发展我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此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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