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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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504XG/2022-0001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主    题 :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河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区委的领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定,规范行政行为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持续完善区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印发《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2021年版)》,结合市委、市政府最新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了26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4项工作流程图,为全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严格、规范的指引。

    (二)深化复议改革,培育先进典型

全面推动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实现“率先突破”。建立并正式启用全市首家“一站式”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打造“进一个门、找一个人、跑一趟路”的一站式化解行政争议模式,为行政相对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便利与保障。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评定为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被推荐参评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法治影响

持续推进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通过“法治河东” “直沽印象”专栏滚动播放普法微视频、法治情景剧等。开展“网上网下”全媒体法治宣传,11.2万人次参与普法线上直播,推送法治宣传信息1210条次,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政府机关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月度自查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对区医保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民宗委的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实施的156项许可事项均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印发《河东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包含11个事项。制定《河东区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细化举措54项。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0.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0个,总投资102.5亿元。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制度,做好“双公示”,上传许可信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17757条,数据完整率100%。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完成覆盖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库”和三大类“执法人员库”,共计收录企业24042户,个体工商户10235户,执法检查人员207名。双随机公开检查,随机抽取企业790户,个体工商户920户开展检查。完善信用中国(天津河东)网站及河东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强化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建立“河东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依法警告网站32家,多部门联合检查企业5家,会同市委网信办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59家,移送其他执法部门案件线索54条。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事项实现分区分类综合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开设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自助服务区,并配备专职帮办领办人员,帮助企业群众全程网上办理企业开办、名称核准相关事项,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提高网上帮办代办服务能力,解除老年人办事“智能化”烦恼。完成“12345热线平台”新系统上线,全年受理市平台转派工单136555件,实现接件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85.4%。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出台《河东区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河东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等制度,实现全区各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升级“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助企通”平台,通过平台服务企业101次,受到企业和群众肯定。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制三化”改革方面持续发力,2021年办理行政审批7613件,其中“一次办”比例达到95%、“网上办”比例达到91%、“马上办”比例达到98%,承诺制审批535件,均位居全市前列。

五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持续贯彻机构编制法定化,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抓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积极完善全区机构职能体系,不断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别对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天津站站区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建委、区教育局等部门调整完善机构编制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区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和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内设机构;完成了金贸产业园区、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机关机构改革和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鲁山道街等六个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增加事业编制。

六是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节能统筹规划,重新调整河东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形成年度节能计划,制定《河东区2021年节能工作要点和目标分解》。完成部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倡导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完成全区27家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坚持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方向不变、力度不变,推动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统筹落实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高效统筹执法资源。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在全区范围内排查案件线索,截至目前已累计排查线索1214条,累计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起,现已赔付完毕。

七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全力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1.高标准运行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项目进场入驻,实现“一站式”服务。2.以司法所为依托,建设13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派专业律师进行值班服务。各街道均已覆盖律师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3.社区法律顾问建设。严格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熟悉基层的标准为168个社区配备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区社区法律顾问100%覆盖。为各社区制作安装《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指南》,将公共法律服务范围及方式、流程、监督电话公开上墙,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八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1.健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依托应急指挥中心各项信息化系统及视频会议功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响应。2.健全区级应急预案体系。印发《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按照规范、适度,符合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的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12345及12350举报事项。4.组织开展多样演练。本年度组织开展综合防汛应急调度演练、军地联合防汛演练、防汛抢险演练;校园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社区地震疏散应急演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印发《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规程》《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及工作流程图,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市、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依据“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及时开展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开展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外商投资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河东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制定了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包括两项事项,分别是《河东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区委同意,印发全区各有关单位,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

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完善专家论证制度,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策事项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综合分析决策事项各方面风险。

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印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加强制度建设。

河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现有专兼职法律顾问17名,全年共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36件,并多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办理与法制培训工作,确保区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河东区公职律师工作的方案》,确定了分步分类“三步走”推进公职律师配备工作目标,通过采取配备内部法律顾问、部门共用机制等方式已实现全区41个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柔性执法工作规程》,不断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过程中,首先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的方式纠正轻微违法行为,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建立河东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项工作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细致开展工作。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统计通报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决定公示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暨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工作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印发《河东区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检查)程序指导意见》《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流程》,为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了参考。各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成执法信息平台归集。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累计归集区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检查信息32149件、行政处罚案件1371件。各行政执法机关均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全区共有法制审核人员85人,按照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开展工作,严把审核关口,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开展日常检查监督。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网上案卷评查工作,抽查15个区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卷150件,无不合格案卷。印发《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据相关工作规定,接待群众,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当天受理,当天移交相关职权部门处理并进行督办,做到件件有回复。2021年受理行政执法投诉6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3件,限期整改回复,均已办结,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依据《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办理因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原因注销执法证件13批次共计350人,办理变更执法证件信息3批次共计6人。组织开展了站区办及各街道办事处共25名初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通过培训+考试模式,锻造合格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完成了我区101名初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全区执法证件升级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培训,组织“法治培训到一线”系列专题培训,先后针对新申领执法证人员、重点执法机关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以案释法等专项培训8场,受训人员近450人。在开展基层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测评工作中,举办了针对性强的全区性业务培训,组织《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读书班,我区在测评中取得平均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区政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并于3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区政府认真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为政协委员监督视察等履职行为提供便利,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发挥执法协调监督作用。依据《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调工作制度》,2021年度办理行政执法协调案件2件,有效加强执法机关间统筹协调,依法确定执法主体,妥善解决执法争议,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区司法局参与“街道吹哨”会议17次,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指导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成工作专班,对8家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迎接中央法治督察情况开展专项实地检查。同时,借助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日常核查、主动抽样等主动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定期通报数据,不断加大信息归集力度、提升信息归集质量、增强执法监督效能。开展财政领域专项检查,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强化统筹谋划、同向发力。落实区纪委监委与区统计局在查处统计造假问题工作中互通情况,推进法治协同治理。设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在区政务网设置职责清单、权责清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多个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动态更新。办理4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主动公开区政府预决算和扶贫资金、直达资金的使用安排,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加大区政务网常态化监管力度,对政务网整体运行健康程度进行日常巡检。先后5次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专题会议。在区政务网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区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特别是涉及教育招生录取、房屋征收、医疗、就业、社保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区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及政府办文件,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重点对政策执行口径、执行标准、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努力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视频、图片等方式开展解读。已发布解读文章8篇、政策图解4个、视频解读1个。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大群众反映事项协调办理力度,2021年网民通过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留言件全部由责任单位认真办理后答复,按时回复率100%。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累计回复“河东发布”微博网民私信留言12条。

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召开2020年诚信体系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提升数据报送工作质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应用创新,打造特色亮点,加强各单位基础信用信息归集能力,提高诚信平台运行效能,最大限度发挥平台资源整合作用。为科学指导“十四五”时期河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河东区实际,编制印发《天津市河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在确定未来五年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围绕服务城区定位和营商环境优化,打造诚信高地、抓住关键环节,全力打造诚信建设新风尚、实施保障措施等设置38项具体任务指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照全市评价指标,开展河东区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制定下发《2021年度河东区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加强我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指标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建设“诚信河东”。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开展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升工程,将线上和面授相结合,采取专题授课、典型案例推送等多种方式,强化人民调解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学习。开展“化纠纷 助稳定 喜迎建党100周年”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精细化排查、常态化预防机制,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河东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152次,预防矛盾纠纷827件,调解成功2329件,司法确认39件。推动落实“多调对接”机制。在“诉调对接”中,完善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对接机制,落实“司法为民工作指南双六条”。在“访调对接”中,组织人民调解员入驻区、街道矛调中心,服务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公调对接”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部门的对接,指导各街道公调委扎实推进工作。建立“检调对接”调委会,形成检察执法办案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指导公安河东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和区生态环境局六个重点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促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覆盖13个部门的行政调解业务培训,为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能力、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印发《河东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一站式”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审理室、资料阅卷室等办案场所,保障行政复议工作业务用房需求。制定《河东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十项配套制度》,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区政府积极保障行政复议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财政保障。建立河东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在区政务网站及天津市司法局官网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评为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推荐参评国家级示范项目。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印发《河东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监督机制》,2021年新受理的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围绕规划的体系结构、内容框架、重点工作等集思广益,对标全国和天津市规划精神,高标准起草河东区“八五”普法规划,在全区部署推动执行。抓实普法宣传“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学法用法“全覆盖”。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在嘉华图书馆建设河东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和党史学习融入普法教育,提升广大领导干部和全区群众的法治素养。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校园启航”河东区教育系统普法系列活动,培育校园法治文化。立足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组建基层普法宣传队伍“法律明白人”,目前全区已发展“法律明白人”664人。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网上网下”全媒体法治宣传,11.2万人次参与普法线上直播,推送法治宣传信息1210条次,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6万册。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1.在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职前,均按照要求征求上级协管部门意见。2019年至2021年底,共提拔、晋升6名政法机关干部(处级干部),有18名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和法律工作背景的干部提拔至处级岗位履职。2.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依法行政等列入河东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内容,进行正反向测评,把法律观念、法治能力作为考察的重要方面。对于拟提拔为处级领导干部的人选,在正式任职前均组织参加“河东区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干部提拔的“硬杠杠”,督促指导全区干部提升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严肃性。3.结合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建立领导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信息沟通机制,每月对全区受处理处分干部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河东区受处理处分干部动态帮扶管理台账,共涉及303人,及时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帮扶教育工作。

二是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将宪法法律等纳入区委党校培训内容,在2021年河东区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新时代的宪法保障——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课程,在考核中加入宪法法律等内容。在河东区委党校举办第15、16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和2020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初任培训班,培训人数共计193人。培训内容包括“宪法宣誓”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运用法治思维、弘扬宪法精神” “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 “学习贯彻民法典、迈向法治新时代”等课程,将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考核和结业考试。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履行法治成效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报告重要内容。将“依法治区”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赋予10分的权重分值,强化“依法治区”考核结果的应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河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首要政治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带头讲法治课,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河东建设水平》《坚持依宪执政 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政法姓党 勇担初心使命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河东政法铁军》等为主题进行专题宣讲。2021年全区各单位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累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50余次,不断深化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切实做到以学促进、以学促行、以学增效。

(二)坚持履职担当,全面夯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

一是强化专题研究。河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区委书记范少军同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波同志带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就落实好各项法治任务,少军同志累计批示32次,周波同志累计批示31次,及时跟进学习传达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要求和党内重要法规,研究法治领域重点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党组会50余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督察有关工作,对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行政决策等重点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明确要求。召开河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暨区委平安河东建设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三是落实专题考评。研究制定《河东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均撰写专题述法报告,召开述法汇报会。研究制定《河东区全面依法治区2021年度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关键少数”有效落实责任。

(三)坚持统筹推进,深入谋划部署全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河东区将法治建设纳入2021年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向前。一是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印发2021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定责,形成台账并狠抓推动落实。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河东实际制定河东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提出“五大工程、十项重点任务”。三是谋划五年思路。进一步强化落实党的领导,高标准、高质量研究制定《法治河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东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推进法治河东蓝图转化为生动法治实践。

四、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不够均衡

    有些创新性、试点性工作组织推进力度不足,只停留在完成制度建设层面,缺乏更精更细的举措。对照创建指标要求,我区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还需下功夫用力气。

(二)一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水平还有短板

    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开展执法的能力还有差距和短板,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依法、不规范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

    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中,结合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教育宪法、民法典的针对性需要提高,“津门普法”基层普法平台推广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统筹推动

完善“办局一体”工作机制,在向中央依法治国办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全面对标分析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紧盯创建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职责,细化标准、提质增效,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督察,及时抓好推进整改。不断扩大我区特色项目优势,补齐补强薄弱环节,努力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不断迈进。

(二)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在领导干部专题班、进修班等班次中,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法治课程,切实增强法治教育实效。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全覆盖,服务依法行政。继续巩固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成果,配强配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完善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规范执法队伍,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专业法律知识和实务培训,着力提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着力增强法治宣传和政务服务效能

科学谋划并制定实施河东区“八五”普法规划,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为主题主线,以“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基本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全区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按照河东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着力打造法治校园、法治长廊、法治公园等有特色的法治阵地,形成河东特色品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贯彻,做好配套实施工作,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政务服务平台与企业对接服务,最大限度开展减证便企、“多证合一”工作,拓展服务民营经济的思路举措,积极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此报告。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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