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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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商务局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027354762612/2021-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东商务[2021]18号
主    题 :
商贸口岸\内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商务局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全面推进河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与任务分工,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天津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到2021年底,在每个街道至少设立1个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动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到2022年底,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商务领域禁止销售限制使用塑料制品和行动方案》要求,在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内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销售和利用。

到2023年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

2、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1年底,全区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齐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方便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二、职责分工

为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成立我局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启明

副组长:回文利、刘强、张连江、鲍俭

成员:市场流通科、商贸服务管理科、办公室、组织宣传科、经济运行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

商务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流通科。

市场流通科负责推进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建设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负责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其按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工作;负责推动在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内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销售和利用。

商贸服务管理科负责菜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其按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工作;负责在菜市场内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销售和利用;负责指导餐饮企业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推行“光盘”行动。

办公室负责按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做好局机关垃圾分类组织推动、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

组织宣传科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动工作。

经济运行科、集体资产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动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引导,全面动员发动

按照《河东区<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指导、督促辖区内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在垃圾投放点或显著位置张贴垃圾分类海报,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导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内容;指导各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发动内部员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劝导员、志愿者,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二)加强网点建设,完善信息台账

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到2021年底,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每个街道至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方便居民和单位交投出售,并建立数据信息统计体系,对再生资源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到2023年,全区实现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方式,以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再生物资回收人员、回收网点等资源,对区域内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形成上接前段分类、中接仓储物流、下接产业利用的再生资源供应链。

(三)落实源头减量,推进绿色消费

鼓励和引导辖区内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鼓励顾客自带环保购物袋,优先供应耐用型、节能型、环保型商品,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销售和利用,控制和减少垃圾数量,做好源头减量。严格控制餐厨垃圾数量,使用可重复使用餐具,尽量不提供一次性餐具;推行“光盘”行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减少剩余;鼓励和支持大型商超大力推广净菜进场,设立净菜销售专区,加大净菜销售和供应,提高净菜供应量和占比率。

(四)合理设施配置,满足分类投放

到2021年底,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应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须知》《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要求,按照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分类设施满足投放原则,在出入口、电梯口等人流量较大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分类收集容器,便于消费者投放垃圾;依据日常产生的有害垃圾数量,在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并将收集到的有害垃圾纳入相应专项分流体系;有餐饮单位、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商家,应单独设置厨余垃圾分类设施,并将餐厨垃圾收集后纳入餐厨垃圾专项分流体系;装修、绿化修剪期间,应指定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临时堆放点,并将收集到的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纳入相应的专项分流体系;商超其他部位或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满足相应分类投放的分类收集容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力度

河东区商务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和上下衔接,明确专人做好具体对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切实履行职责,深化分类工作氛围

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宣教力度,通过典型模范,发挥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和水平。

(三)开展督导检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菜市场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类处置不合规的主体,配合主管执法部门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并将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绿色商场评选、商务资金项目等争先创优、政策扶持重要评价内容。

河东区商务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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