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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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河东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7354762537/2023-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河东安委办〔2022〕3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

开展2022年河东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和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津安办〔2022〕12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22年河东区“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一是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安全生产大讲堂,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二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结合正在开展的“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研讨交流、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贯彻。一是开展“领导干部讲安全”活动。区级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相关单位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二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通知》(津安生〔2022〕5号)要求,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河东落地生根。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培训。一是举办2022年河东区安全生产轮训班。邀请专家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和单位讲解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街道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区级媒体平台,深入解读《安全生产法》法律条文适用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进行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要推动企业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五)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主题活动。6月至12月底,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中央媒体以及海河传媒中心,以“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为重点宣传内容,共同组织“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注重总结凝练先进管理经验,推广岗位安全制度标准化流程,形成交流图文、短视频、安全提醒温馨标识等具有显著行业特色的经验成果,辐射带动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要对近年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组织观看专题警示片,开设违法案例曝光栏,加强分类警示教育,反思存在问题,汲取事故教训。

(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案例曝光专项行动。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严查化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作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鼓励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区安委办将组织开展河东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津味”十足的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等。活动期间,要积极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八)统筹开展安全宣传“四进”活动。区安委办将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联动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安全宣传“四进”工作,拓展“四进”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家庭等“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安全体验、知识宣传等活动。围绕学校、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九)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你的安全我牵挂”应急科普原创作品展播活动,积极转载相关作品。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主题宣传,在区级媒体平台、直沽印象APP播放《安全在身边》节目以及“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广告,有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情况将列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河东区安委会办公室  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孙晓东 康婕;联系电话:24312367)

(电子邮箱:hdqyjjfzk@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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