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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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717R/2021-0006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发〔202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由区政务服务办拟定的《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第178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报请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用三年时间,使本区营商环境达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标准,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力和城市吸引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成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品质活力区打下良好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1)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一网通办”,落实并大力宣传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和移动端申报,推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提交申请事项。对于企业提出的申请,第一时间受理,压缩办理时间,优化办理流程,高效准确完成审批,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和智能化水平。大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

(2)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等数字工具的推广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招投标、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能通过在线核验的,不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根据企业需求摸清底数,与市级部门做好衔接,免费向企业发放税务UKey,方便企业使用新系统开具发票,扩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领域。根据市级部门要求在电子税务局出具文书时使用电子印章,减少企业办税时间成本。引导企业使用电子发票,对企业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及时反馈。

(3)简化注销企业手续。通过“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注销全流程涉及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允许企业撤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简化市场退出流程,对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符合规定企业类型的市场主体,进一步缩短企业简易注销的办理周期,逐步增加简易注销适用企业类型。通过办税服务厅注销专窗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时办理。压缩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间,对于一般流程注销业务严格按照征管规范限时办结。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公安河东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对新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工程)、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项目,不再强制实行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落实市级部门有关优化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变更审批政策。

(5)扩大快速审批机制应用范围。落实市级部门扩大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范围相关工作要求,实行快速审批机制,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落实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在更大范围实施区域评估。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出让前,统一组织实施各项评估评价,建设单位根据清单即可开展工程方案设计。

(区住建委牵头,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6)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依托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基础条件,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落实部门共享开放主体责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公布“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做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7)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组建专业综合受理队伍,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围绕“办成一件事”,实行高频事项“场景审批”。全面提高中介网上超市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

(8)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政务热线服务质量标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中心和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及时整改,形成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良性循环管理,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积极落实便民专线工作,落实“津呼速应”热线服务。落实市、区两级营商环境投诉查处快速反应机制。

(9)配合市级部门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系统融会贯通,加强与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牢牢把握业务系统接入、数据汇聚共享、网上服务供给等重点环节,做好技术支持,建立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的“跨省通办”机制,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10)配合市级部门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落实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专网互通共享,实现业务协同。在公安、人社、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持续提供更多个性化应用服务,基于“政务一网通”平台,开设河东区政务服务“旗舰店”。

(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公安河东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委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4.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11)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河东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河东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加快“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推动全区各级监管部门进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平台,并与相关业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强化抽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实现政府部门间抽查结果互认,对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与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信用监管等工作紧密结合,保证市场秩序改善,市场主体质量提升。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的量化考核。(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5.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12)继续增加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渠道。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增加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渠道工作要求,为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人社服务。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就业形态支持政策,发挥信息平台优势,双向解决“招工难”与“求职难”供需矛盾。加大对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国家职业标准不能满足培训需求的企业,自主开展项目定制培训。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高调解仲裁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功能。(区人社局负责)

(二)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6.优化纳税服务

(13)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进落实税费综合申报,加强宣传力度,实现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加大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APP等网上办税渠道推广力度,提升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使用率。落实市税务局相关工作要求,缩减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办理时间。坚持依法治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帮扶企业不断优化内部治理,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助力河东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共享经济服务平台等)健康规范发展。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重点企业,通过适当方式实行“一对一”、“点对点”个性化纳税辅导,确保让企业知政策、能享受。对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涉税需求,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各项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区税务局负责)

7.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14)不断压缩“获得电力”时间。密切联系城东供电公司,进一步协调推动城东供电公司优化电网结构,开展网络化电网规划,提升配电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可靠的电力保障,满足河东区用电需求。推动城东供电公司精简优化办电流程,减少客户办电环节,全面推广“网上国网”线上办理,实现业务受理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当即签订供用电合同;深化身份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刷脸办电”,优化营业执照、不动产权等证照获取方式,实现客户办电“零要件”。低压报装业务全面应用移动作业终端,实行现场勘察、供电方案制定、现场施工一体化工作模式,对现场具备条件的,实现签约即开工,在河东区全区域实现检修施工零计划停电。(区产促局牵头,城东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8.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

(15)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联系津滨威立雅水业公司、我区燃气公司,保持良好沟通,督促企业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加快推进用水用气报装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落实市级出台的用水用气报装标准,统一流程、要件、时限等要素,缩短通水通气整体时间。建立完善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及时对接威立雅水业公司了解用水报装审批方面的新流程,为存在用水工作需求的单位、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并帮助建立沟通渠道,协调推动相关工作加快落实。推动燃气公司缩短天然气接入办理时间,确保用户“少跑腿”,直至“零跑腿”。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相关燃气企业会同设计、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适度缩短工程周期。(区住建委、区城管委按职责分别牵头,津滨威立雅水业公司、燃气公司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9.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16)持续优化获得信贷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我区企业融资渠道。加大以信用信息为核心内容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如“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津心融”等融资平台的推广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驻区银行落实普惠金融政策,优化金融服务水平,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支持企业抢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机遇,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积极宣传直接融资渠道,举办多种形式的推动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开展直接融资政策宣讲会,加强对挂牌上市后备企业的走访服务、指导推动,支持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区金融局负责)

10.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

(17)积极推广使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持续优化招标采购服务,强化招标采购监管。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加大对招标投标的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各项检查措施和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主体责任,压实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受理举报邮箱和电话,及时受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加大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力度,为我区建立更良好的招投标秩序。(区财政局、区住建委按职责分别负责)

11.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18)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实施创新型载体培育行动计划,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海外人才创新型载体等孵化载体。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支持鼓励科研单位开展前沿、交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引育国家级科研院所来河东进行战略对接、机制对接、项目对接、应用对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完善后备培育库制度,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宣讲培训,做强培育服务机构,对入库企业精准服务。实现产学研用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链完善创新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协同服务网络,从实验设备、检测方面为企业提供系统配套的技术服务。推动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创新示范工程,优化应用场景供给服务,建立应用场景目录,为更多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搭建应用场景,打造新技术、新产品率先使用推广的创新高地。(区科技局、区产促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12.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

(19)加快5G网络建设,推进城区基础设施智能化。秉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理念,配合推动公共服务优质便捷、政府运行高效协同、城区治理现代精细,实现城区状态全面感知,应急指挥一体联动,事件处置高效有序。加快推进电商、物流、交通、金融等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实现数据资源集聚共享、要素确权和流通交易,构建较为完备的信创产业发展格局。(区委网信办牵头,区产促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13.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20)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持续增加实际使用外资额,不断优化贸易结构,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持续跟踪重点集团商业运营项目落地,利用进博会、服贸会等展会契机,洽谈外资项目,充实储备库。做好引导服务,支持有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外向型发展。积极服务支柱企业,通过对占全区进出口总量80%以上的重点企业的全覆盖摸查,保持大企业平稳发展,稳中有升。帮助出口企业用足用好出口信保、展会补贴等中央及天津市各项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为我区出口指标提供新动能。(区商务局负责)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4.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21)持续推进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管理等领域政策冲突问题。制定的惠企政策涉及多部门时,明确牵头部门、规定联合办理,切实清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积极利用“天津政策一点通”平台,通俗解读、精准推送惠企政策,让企业“一键搞定”。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第三方评估。研究制定《河东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对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统筹推动和协调督办,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内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15.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22)持续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大信用工作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抓好做实全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天津市区域信用状况监测指标,全面提升河东区信用状况监测成绩。按照全市诚信工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公务员诚信教育。以各行业主管部门为切入点,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扩大信用报告应用领域。(区发改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16.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23)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试点工作。制定发布《天津市河东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积极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天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与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对接沟通,力争促成知识产权华北运营分中心落户河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公安河东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17.提高合同执行率

(24)优化法院服务。通过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实现法院文书送达一体式集约化,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法院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大幅提升法院文书送达到达率,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推动法院与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增加入驻法院的调解平台和调解员数量,促使非诉情况更快解决纠纷。加大“分调裁审”力度,不断提高“分调裁审”占收案总数的比例。完善案件管理平台,有效衔接财产核查与恢复执行立案,对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全程留痕、实时监管。推动案件查询、网上立案、法庭位置、开庭公告、生成诉状等事项的智能化、自主化,构建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执结涉企案件。对涉案企业和人员,综合考虑行为性质、危害程度以及配合诉讼的态度等情况,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区人民法院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东分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18.加大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

(25)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分类处理信访、举报、投诉,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以社区为单元的网格化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加强社区普法力度,提高投资者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水平。(区人民法院牵头,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19.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26)优化企业破产程序和配套机制。深化府院联动,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对破产案件加大审判的专业程度,加强人员投入和专业培训力度,提高审判技能。优化企业破产程序,探索欠薪保障垫付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分级动态管理破产管理人,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并加强业绩考核。(区人民法院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四)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20.加大人才工作力度

(27)提升“翔东计划”服务河东区高质量发展效能。充分发挥各级人才政策的叠加效应,用足用好国家级和市、区级人才项目政策支持,助推“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同频共振。加强校地企产学研合作,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在深入实施“海河英才”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保障措施,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着力加大对区内重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服务力度。持续深化“百家企业大走访”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多部门“点对点”上门服务问需,进行人才专项服务。协调解决人才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安居保障、项目申报、生活服务配套等方面相关问题,深入挖掘支持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端科技项目团队。推进人才公寓提质扩面,拓宽人才公寓辐射群体。(区人才办牵头,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21.提高公共服务满意度

(28)建立完善服务企业机制。发挥各街道属地优势,搭建各街域服务企业平台,建立服务专班,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增进政企互动,不断拓宽服务企业领域,加强服务企业效能。要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充分结合,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精准度,携手企业共同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党建引领、社区融合水平,营造优化便捷、优质高效、优美共享的发展环境。(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各职能单位配合落实)

(29)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群众文体事业。不断完善文体设施空间布局,实现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全覆盖,科学合理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空间布局,满足我区居民体育健身需求。依托各类品牌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文化项目,打造我区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深度挖掘直沽文化底蕴,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加快直沽文化旅游特色区建设。发展群众性体育组织,联合单项体育协会、俱乐部举办线上、线下活动。建立健全公益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有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0)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坚持“大思政”理念,深化教育评价机制改革,发挥我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进程,以地域文化为特色建设“直沽”教育集团,逐步形成多元化集团化办学方式。加强品牌引领,强化龙头校与成员学校在办学理念、管理制度、学校文化、课程体系、课程资源等方面的共享共建,逐步提升集团内所有学校教育现代化水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提升基础教育阶段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教学应用系统和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满足广大师生应用信息化促进教学水平提高的需求。(区教育局负责)

(31)推进健康河东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直接结算。继续发挥三级医疗机构专家和技术团队的优势资源,持续推动基层“医联体专家工作室”。持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种类。探索区中医医院医养护一体化模式。优化家庭医生团队建设管理,强化家医团队成员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深化基层慢病管理医防融合。不断提升入户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效果,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入户医疗护理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3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组织开展全区护理员培训,推进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新模式,打造“智联万家”升级服务,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加快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区民政局负责)

22.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33)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治理水平。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更新应急减排清单,支持企业提升改造。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并重,加强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推动河东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并举,治理工业、城区生活两类废水,扩大水流、河道两个容量,严格设施排口、入河排污口管控。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坚持风险管控、底线思维,聚焦建设用地,确保安全利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衔接协调重点任务,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及时完成承担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重点指标不断争先进位。

(二)狠抓工作落实

坚持统筹推进区各相关部门落实行动计划。区各责任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对口单位,紧密结合我区发展实际,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制定落实措施,狠抓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改进工作作风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对各类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既重视大项目,也重视小项目;既重视新企业落户,也重视老企业发展。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舆论引导

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提高知晓度和应用度。要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五)严格督查考核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分年度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分工及考核办法,督促各部门按时落实。要会同督查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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