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河东区文件  >  区政府文件
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717R/2023-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主    题 :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河东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区委的领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高位推进、率先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工作

(一)加强培训力度,提升执法能力

以建设一支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标准制定了《河东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纳入河东区2022年干部教育重点培训项目,持续开展“法治培训到一线”系列活动5场,坚持理论知识与执法实务共同宣讲、“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齐抓共管,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行政处罚法》培训全覆盖。结合《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举办街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加强区级授权行政执法部门对街道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杜绝一授了之。2022年执法培训累计覆盖960人,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基层执法工作水平。

(二)突出改革引领,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硬件建设再次提档升级。打造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河东模式”,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探索推行“四个百分百”(案中100%调解、案后100%释法、咨询100%宣传、纠错100%建议)工作法。创新制定《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五项措施》,引导鼓励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期间通过优先调解、自行纠错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荣获司法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表彰。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飞地”管理

天铁街道属于河东区管辖的“飞地”,为切实做好天铁街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根据《行政处罚法》、《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调研论证,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天铁街道办事处在所辖区域内集中行使区属12个行政执法机关共135类1286项行政执法职权,进一步完善“飞地”管理,填补执法真空。

(四)重点领域突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区市场监管局办结全市首起专利侵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开辟了我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新路径,是“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的成功实践,进一步织密了我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同时,由该单位办理的“冰墩墩”侵权案件成为今年全市首个成功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知识产权案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政府组织结构。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抓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积极完善全区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今年以来,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先后对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内设机构设置及内设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优化,对区国资委行政编制进行了充实保障。继续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在街道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街道党政工作机构正职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综合化设置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各街道在原有工作机构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撤并工作机构,统一设置为7办。

2.优化政府行政职能。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编制工作手册、定期提示提醒等多种方式,推动权责清单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我区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今年以来,先后对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6个部门和各街道(不含天津铁厂街道)的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二)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编制《河东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将我区实施的16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规范中介服务,向社会公布《河东区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积极推广“网上中介超市”,引导272家企业通过网上中介超市获取中介服务。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动态更新“四免”和“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深化“减证便民”,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编制《河东区证明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再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推行挂图作战、项目预评估、重点项目“一项目一专班”等服务举措,不断压缩项目审批时限,万辛庄BE地块项目从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仅用10个工作日,跑出河东项目审批“新速度”。

2.着力加强公正监管。持续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

戒工作制度,做好“双公示”,上传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8250条,数据完整率100%。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完成覆盖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库”和三大类“执法人员库”,共计收录企业26411户,个体工商户28714户,执法检查人员165名。双随机公开检查,随机抽取企业878户,个体工商户985户开展检查。建立“河东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对全区2239个网站、312个App进行全量排查分类,关闭处置有害信息网站、长久不注销网站131家。

3.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推进“一件事”改革,推出20项“一件事”应用场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审批改备案、压缩审批时限、一次性告知、精简材料、全程网办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深做实“好差评”,畅通评价渠道,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河东区社区政务服务代办制度》,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加强改革创新,推出信用承诺提醒服务和容错办理服务,打响河东特色服务品牌。经“政务一网通”平台统计,河东区政务服务“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比例均在95%以上,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完成“12345热线平台”新系统上线,全年受理市平台转派工单158694件,实现接件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91.2%。

4.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河东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人调整为河东区分管副区长。2022年6月初,依据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各成员单位共梳理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5件,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的文件。督促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完成整改。2022年7月,召开河东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暨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培训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大会,高位谋划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河东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河东区营商环境建设月度常态化监测办法(试行)》,推动工作落实。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选聘17名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对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标准,出台《河东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河东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特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优势,拓宽知识产权领域纠纷化解渠道,构建公正高效法治环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印发《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规程》、《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及工作流程图,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目前,已正式印发《天津市河东区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天津市河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河东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河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东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东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8个专项应急预案。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依据“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及时开展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开展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外商投资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区政府于2022年4月制定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包括三项事项,分别是《河东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河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该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区委同意,印发全区各有关单位,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印发《关于动态调整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完善专家论证制度,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策事项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综合分析决策事项各方面风险。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印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提交区政府集体研究前相关工作的意见》,规范工作程序。

河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现有专兼职法律顾问17名,2022年共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34件,并多次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办理与法治培训工作,确保区政府行政行为合法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河东区公职律师工作的方案》,确定了分步分类“三步走”推进公职律师配备工作目标,通过采取配备内部法律顾问、部门共用机制等方式已实现全区41个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重点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区、街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治机构职责作用。将在天铁街道办事处实施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集中行使区属12个行政执法机关共135类1286项行政执法职权。强化街道及重点领域执法,依据《天津市消防条例》调整街道工作职责,组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就2022年版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法律适用解析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业务指导,以及消防、生态环境、民政、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实务等8方面内容进行了讲解,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法律应用能力。开展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涉消防安全行政执法工作检查,参与“街道吹哨”会议10次,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指导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印发《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2021)》的基础上,2022年为提升工作标准化水平,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标准化指导意见》,并制作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模板》,印发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制度体系,有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各行政执法机关不断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完成执法信息平台归集。2022年以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累计归集区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检查信息22996件、行政处罚案件1448件,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动态100%。各行政执法机关均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全区共有法制审核人员73人,按照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开展工作,严把审核关口,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依据《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办理因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原因注销执法证件14批次共计67人,办理变更执法证件信息1批次共计1人,办理遗失补证1批次共计1人。对天津站区办及各街道办事处共33名初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有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完成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并印发工作通知,明确证件使用要求。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纳入河东区2022年干部教育重点培训项目,持续推进河东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法》培训暨“法治培训到一线”系列活动。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共举办5场,实现《行政处罚法》培训全覆盖。举办街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参训率合格率100%,以学促考,以考促行。

(六)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健全区级监测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依托应急指挥中心各项信息化系统及视频会议功能,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响应。推进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及基层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已印发《天津市河东区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天津市河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河东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河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东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东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8个专项应急预案。

2.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按照规范、适度,符合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的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12350安全生产举报事项。万欣城在建工地项目地上燃气管道泄露事件、宏康医院外延人员施工坠落事件等发生后,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我区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

3.组织开展多样演练。组织开展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处置桌面推演、排水防涝应急演练,指导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校园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4.优化法律保障。发挥律师作用服务依法治区工作大局,成立河东区律师应急咨询委员会,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处置紧急、敏感、涉众、突发等相关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七)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1)深化诉源治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防范行政败诉等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河东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机制举措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

(2)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扎实推动“诉调、公调、访调、检调”多调对接发挥作用,组织调解力量入驻矛调中心参与纠纷化解,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今年以来,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230次,预防矛盾纠纷1709件,调解矛盾纠纷2048件,司法确认55件。

(3)强化“三调联动”,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发挥区司法局、区法院“司法为民服务指南双六条”机制,做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公证工作。

(4)突出典型示范,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前置化”要求,升级改造“晓娴调解工作室”,推动“公调、诉调、检调、访调”下沉社区、法律顾问进驻社区,推广“三进四必”工作法,建成“人民调解和谐园”,打造“向群众汇报”人民调解特色品牌,“纠纷首选人民调解”的理念在河东区进一步夯实。

(5)发挥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作用,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办结全市首起专利侵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开辟了我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新路径,是“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的有益探索。

2.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硬件建设再次提档升级。探索实践“四个百分百”工作方法,编写《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选编》,制定《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五项措施》,编制《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明白纸》,探索在各司法所建立行政复议咨询转接机制,打造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河东模式”。河东区司法局作为全市唯一受表彰单位,荣获司法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表彰。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被诉区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复议应诉监督纠错功能得到有效落实。

3.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国家工作人员共性学法清单,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以“民法典七进”为载体,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在全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法治讲座、义务咨询等活动42场次。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成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疫情期间开通VR线上展馆,有效发挥阵地带动辐射作用。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印发《河东区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调整充实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组织网上学习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切实提升基层普法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形成监督合力。区政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并于3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区政府系统办理市“两会”建议提案2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理区“两会”建议提案207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59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48件,办复率及满意率均为100%。区司法局发挥执法协调监督作用,参与“街道吹哨”会议,指导行政执法,开展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配用检查、委托行政执法情况检查、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涉消防安全行政执法工作检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落实专项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完成市人大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迎检及整改工作。开展财政领域专项检查,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强化统筹谋划、同向发力。落实区纪委监委与区统计局在查处统计造假问题工作中互通情况,推进法治协同治理。设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开展日常检查监督,借助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日常核查、主动抽样、案卷评查等主动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定期通报数据,不断加大信息归集力度、提升信息归集质量、增强执法监督效能。印发《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据相关工作规定,接待群众,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当天受理,当天移交相关职权部门处理并进行督办,做到件件有回复。2022年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17件,已办结16件,办结投诉矛盾化解率100%,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3.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发布各类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区政府、区政府办各类文件48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3197条,发布政策解读15篇。依法推进行政决策公开,畅通企业和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渠道。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汇报。在政府网站开设会议公开专题,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内容按次予以公开,2022年累计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及视频32期。充分发挥政府网站重大行政决策栏目作用,决策草案公开面向公众征求意见,2022年发布行政决策意见征集18期。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大群众反映事项协调办理力度,2022年网民通过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留言件全部由责任单位认真办理后答复,按时回复率100%。主动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河东发布”政务微博累计发布微博3934篇、阅读量超过四千万,连续8个月进入天津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排行榜各区前十。

4.提升监督效能。结合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建立领导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信息沟通机制,每月对全区受处理处分干部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河东区受处理处分干部动态帮扶管理台账,共涉及418人次,及时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帮扶教育工作。

(九)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夯实诚信体系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数据报送工作质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应用创新,打造特色亮点,更新优化平台功能,加强各单位基础信用信息归集能力,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平台运行效能,最大限度发挥数据资源整合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照全市评价指标,推进河东区2022年度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指标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持续塑造“诚信河东”品牌。优化法律服务保障,融合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新亮点,推广使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推进“预约+进驻”法律服务新模式,为168个社区配备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54家律师事务所、115名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精准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完善信用中国(天津河东)网站及河东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强化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十)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1.深入谋划部署全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区委工作要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向前。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定责,形成台账并狠抓推动落实。研究制定《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先后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执行,并依照相关程序要求在河东区政务网进行了公开发布,有效推动纲要实施。高标准完成《河东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撰写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首次通过“一图读懂”的形式在区内新媒体发布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做到图文并茂、直观明了。在河东区政务网开设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专栏,47个区政府部门已按规定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网上公开。结合河东实际研究制定《河东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台账》,对20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推进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结合中央、市法治督察考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重点法治数据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时限,定期开展督办,取得阶段性工作实效。成立河东区法治建设督察蓝军督察队,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督查室、区司法局会同蓝军督察队成立河东区法治建设专项督察组,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加大宣传力度,对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执法为民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目前全区共刊发、播发、发布相关报道180余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在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职前,均按照要求征求上级协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依法行政等列入河东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内容,进行正反向测评,把法律观念、法治能力作为考察的重要方面。对于拟提拔为处级领导干部的人选,在正式任职前均组织参加“河东区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干部提拔的“硬杠杠”,督促指导全区干部提升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严肃性。研究制定《河东区关于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案》,并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区委办公室名义下发全区贯彻执行。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举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河东建设水平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东提供有力队伍保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等纳入区委党校培训内容,在2022年度区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河东区处级领导干部党史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暨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第1期)、河东区202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相关培训班次中开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解读”、“认真学习贯彻党章 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以案说纪——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例剖析”等课程。同时,组织学员进行宪法宣誓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等内容纳入相关培训考核和结业考试。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履行法治成效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报告重要内容。

4.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立足河东区行政复议工作实践,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等重点问题,深化行政复议法治课题研究,与天津师范大学联合研究课题“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研究”入选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重点课题”,为法治河东建设提供坚强理论和实践支撑。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区委、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22年区委常委会及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党组会先后13次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组织全区各部门、各街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点学习篇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河东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若干措施和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把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具体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笃信笃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坚持履职担当,全面夯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区委书记范少军同志,区委副书记、区长周波同志带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盯紧靠上,落实“四个亲自”,就部署推动好各项法治任务累计批示60次。2022年累计召开区委常委会9次、区政府常务会11次、区政府党组会4次开展专题学法、研究法治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传达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部署要求和党内重要法规,研究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审议了《河东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专题研究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对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等重点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河东建设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题面向全区各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讲专题法治课,召开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法汇报会,组织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述法,将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2022年专题述法报告汇编成册,要求各级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项述职,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2021年年终民主测评,将履行法治成效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报告重要内容,通过强化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法治考核倒逼法治责任落实。将“依法治区”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赋予全区考核总分值的10%的权重分值,强化“依法治区”考核结果的应用。

四、存在的不足

2022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中央、市委要求,对照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树得不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执法的能力不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欠缺,导致行政败诉、行政复议被确认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部分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执行不够到位,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不明确、范围界定不够明晰、合法性审查重视不足,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上作用发挥有限,推进公职律师人员全覆盖仍需加大力度。

三是基层法治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法治资源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上探索不足,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好关键少数,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上持续用力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高标准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法治课、落实年度述法工作要求,要把法治教育纳入日常培训,牢固树立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意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监督。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这五大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多部门协同配合,通过交流、招录、调任等方式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员配备全覆盖。

(二)落实监督责任,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上持续用力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减少行政败诉问题发生。强化执法程序意识,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指引,堵塞执法漏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转变执法观念,落实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优化执法方式,探索推行柔性执法,依法规范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发挥司法所在街道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实现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三)突出法治为民,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上持续用力

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更多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渠道,化解在行政体系内部。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在全市率先探索打造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以河东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带动全区各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成河东特色。依托法治公园建设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一线队伍,促进普法资源向基层延伸。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实街道、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基层依法治理,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有效保障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指引,探索在司法所增加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动法律服务进党群,创建打造1-2个“枫桥式”司法所“河东示范”,做好人员及经费保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