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城市更新
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区住房和建设委:
你委关于报审《河东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东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专项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将《专项规划》实施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的重要抓手,发挥出回应社情民意、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指引作用。
三、你委要会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结合河东实际,推动项目谋划。
四、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据职责,推进城市更新各项任务落实。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