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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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717R/2023-000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函〔2023〕103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城市更新

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区住房和建设委:

你委关于报审《河东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东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专项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将《专项规划》实施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的重要抓手,发挥出回应社情民意、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指引作用。

三、你委要会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结合河东实际,推动项目谋划。

四、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据职责,推进城市更新各项任务落实。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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