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河东区养老服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区民政局:
河东区民政局《关于建立河东区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东民请〔2022〕11号)收悉。经区人民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函复如下:
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区民政局牵头的河东区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河东区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东区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拟成立河东区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推进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向区政府提出相关建议;指导督促推动各街道、各部门抓好养老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加强各街道、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委统战部、公安河东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金融局、区残联、区税务局、消防救援河东支队、团区委、各街道等3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及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四、工作要求
区民政局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养老服务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河东区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商 伟 副区长
鞠世媛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韩 显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立萍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 莉 区科技局副局长
刘明长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委主任
董幼平 公安河东分局副局长
王 艺 区民政局副局长
何 玲 区司法局副局长
黄建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莉萍 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孙金水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二级调研员
袁志勇 区住建委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队长
张连江 区商务局副局长
于银戈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宏 区卫健委副主任
何国富 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古意中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肖 军 区国资委四级调研员
刘 超 区体育局副局长
陈志蓉 区医保局副局长
张长海 区金融局三级调研员、副局长
金 萌 团区委副书记
孙向坤 区残联副理事长
马金红 区税务局副局长
冀宝勤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宵九 大王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茁 大直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桑文利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勇 富民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鲁 芳 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白晓昆 春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楠 唐家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京丽 向阳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爽 常州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福生 上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媛媛 东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志斌 鲁山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贡朝毅 天铁街道武装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