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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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河东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2-000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办函〔2022〕1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河东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区卫健委:

你委《关于建立河东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津东卫报〔2022〕62号)收悉。经区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区政府同意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河东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请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河东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东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及《天津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建立河东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全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分管副区长

副召集人: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政务服务办、区人民法院、公安河东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区税务局、区残联、区工商联、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社险河东分中心分管领导,

区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以及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领导。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委分管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讨论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卫健委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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