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唐家口街道办事处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唐家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现批复你部门2021年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批复内容
(一)部门整体收支预算
部门收入预算 125.32 万元;部门支出预算 125.32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5.3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5.32 万元,其中:用于安排基本支出 125.32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用于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中“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以上内容详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一)依法公开预算。各部门要在一级单位批复预算后20日内,将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具体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
(二)严格执行预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科目和数额执行,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调剂使用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增人员所需经费,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严格拨款程序、审批额度及权限,增强约束力和严肃性。
(三)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的压减范围和比例,按要求降低公务支出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确保2021年相关支出符合要求。
(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天津市河东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东党发〔2020〕8号),规范项目支出申报、核定、拨付程序。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到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反馈,积极开展绩效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