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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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街道城市内涝群众转移安置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7205U/2023-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东中政〔2023〕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街道

城市内涝群众转移安置方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对标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立足防“极端”防“极值”防“突发”,确保受威胁区域群众及时采取转移避险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辖区建成区内居民住户以及医院、学校、商场等企事业单位的楼房、危险房屋、平房、有人员居住或使用的地下空间等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1.3编制依据

《河东区城市内涝群众转移安置及保障方案》《河东区应对极端强降雨城镇危陋房屋应急机制》《河东区应对极端强降雨低洼易积水地区应急机制》《河东区应对极端强降雨地下商业设施应急机制》等。

1.4编制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参与。

1.5安置目标

坚持就近就高、优先自行转移、鼓励投亲靠友,全力保障空巢、独居老人、残障人员和儿童等重点人群安全转移,“一社区一预案”“一住户一策略”,科学设置临时安置点和转移路线,完善转移安置应急预案和物资保障,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基本情况

2.1街域基本情况

中山门街道北起广瑞路,南至虎丘路,西起津塘路,东至月牙河,辖区面积2.38平方公里,辖区共有38个自然小区,常住人口7万余人,流动人口2万余人。

2.2重点点位情况

中山门辖区地势相对较低,汛期常有内涝情况发生,如若发生持续强降雨情况部分重要点位存在大量隐患问题。如友爱东道16号楼、龙潭西里院内,地势低洼、易积水、易造成安全隐患;棉一楼楼道低于路面,楼道内污水井反水情况;和睦北里中心楼、中山门北里1、2号楼积水严重,排水不畅;龙潭路胜利巷小二楼、丰乐里北园里平房地势较低,存在淹泡隐患,居住人员需要及时转移避险;部分社区建有地下室和停车场,存在住人情况,易发生淹泡问题。

三、组织机构

3.1 领导机构

街道成立“中山门街道城市内涝群众转移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钟  姗  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文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 何家川  中山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赖德喜  中山门街道纪工委书记

          岳红娟  中山门街道人大专职副主任

           罗彬庚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同义  中山门街道武装部部长

           张贵轩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满涛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

               仲集江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桑文利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成    员:臧品广、尹  静、朱  娜、艾宗利、李  萌、

沈莉君、郭  仝、张  莹、韩  嵩、王迎嘉、荣  皓、曹学利、各社区党委书记。

3.2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分管领导李同义同志具体负责。

街道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由综合办统一安排。值班室电话:84330119,传真:84330119。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防汛应急管理工作的上传下达,及时收集信息,及时报告、反馈信息,协调、处置应急管理及群众转移工作。

四、监测预警

4.1风险监测

主要依托区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各类监测信息预警。

4.2 预警传递

根据市气象台、区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或IV级及以上预警后,街道第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作群内进行发布,同时社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楼门栋长群、党员群、社区通内进行发布,针对脆弱群体电话或登门告知。

五、响应标准及转移措施

当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时,街道及各社区自行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做好相关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5.1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5.1.1 暴雨橙色预警:预计未来1小时内降雨量将达7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7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1.2 应对措施:

a.各社区在接到暴雨橙色预警后,第一时间将地下室居住人员进行转移。按照就近就高原则,优先选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临时安置点,如需安置转移人员数量过多,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统筹安排,社区配合做好集中安置点转移工作。根据目前排查统计数据,全街约2户、约5人需转移避险,此部分人员可由社区统一安排转移至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临时安置点进行安置。

b.各社区需对迁出房屋设置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返回靠近迁出房屋。

c.各社区通知公用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人防工程出入口、通风口、车道口沙袋和挡水装置,排水泵、临时供电设施等物资准备到位。

d.各社区加强巡视巡查,保证汛情、险情报送及时。

5.2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5.2.1 暴雨红色预警:预计未来1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2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2.2 应对措施:

a.当暴雨橙色预警上升至红色预警后,在暴雨橙色预警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将C级危险房屋、低洼易积水片区危陋房屋人员进行转移。按照就近就高原则,优先选择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临时安置点,如需安置转移人员数量过多,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统筹安排,社区配合做好集中安置点转移工作。

b.各社区需对迁出房屋设置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返回靠近迁出房屋。

c.地面排水管网达到负荷临界值时,各社区通知公用人防工程管理单位①组织全部人员撤离人防工程;②如人防工程地面出现积水,关闭工程电源;③隔离区内无人员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关闭人防防护门进行隔离。

d.各社区加强巡视巡查,保证汛情、险情报送及时。

5.3 当强降雨持续进行,积水深度超过其防御能力,相关空间有积水进入时

5.3.1 应对措施:

a.在暴雨红色预警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各社区组织辖区内楼房1层人员(根据实际积水深度,可将2层人员列为转移对象)进入集中安置点。若临时安置点或集中安置点处于饱和状态,按照就近就高原则,将人员向上转移,安置在较高楼层楼道内,同时做好物资保障工作。根据目前排查统计数据,全街约8843人需转移避险。

b.各社区加强巡视巡查,保证汛情、险情报送及时。

六、保障措施

6.1安置地点:由各社区负责设置临时安置点,充分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现有空间,用于少量居民转移安置使用。由公安办对接区教育局,做好指定院校集中安置点设置工作,采用集中、分散安置相结合,统筹安排群众转移去向。落实安置点治安保障措施。由公服办负责安置地点落实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等保障工作。

6.2生活保障:由公共服务办公室对接区商务部门,负责落实转移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工作。

6.3医疗卫生:由公共服务办公室对接中山门街道社区卫生院,负责落实转移人员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6.4治安保障:由公共安全办公室对接中山门派出所,负责落实群众转移秩序维持和安置地点治安保障等工作。由公共管理办公室协调物业做好群众疏散转移秩序维护工作。

6.5交通工具保障:由公共安全办公室对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人群转移安置交通工具。原则为:首先利用转移群众自有车辆等交通工具转移,不足部分由公安办协调相关部门提供,重点保障空巢、独居老人、残障人员和儿童等重点人群转移安置交通工具。

6.6救援保障:由武装部负责统筹民兵、消防和社会救援力量共计约150余人,情况危急时落实搜救转移安置人员保障工作。由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社区做好居民群众疏散转移工作,并由党建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组织社区党员和志愿者抢险或组织社区45岁以下居民参加动员遇灾群众转移。

6.7技术保障:由宣传文化办公室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利用“天津天气”微信公众号等,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积水情况的保障措施。

6.8物资保障:由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社区在防汛重点部位提前布设防汛物资保障工作。

七、响应结束

气象部门解除暴雨预警,积水基本排净后,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已腾空人员的房屋进行安全评估,在满足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迁回。



                                                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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