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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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华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春华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19 21:08

     一、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东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春华街道立足实际,认真总结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查找不足,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财政决算、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9篇,政策文件4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篇,更新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1次,更新领导信息3次,发布涉及民生事项3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予以公开6次,不予公开2次,部分公开1次,经查询不存在1次,信访类申请1次。

(三)平台建设情况。根据编制的街道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平台的发布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尤其是涉及民生的事项进行了公开,为进一步实现街道公开平台做到以公开为常态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000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000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000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000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0000

1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100000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00

4

1

000

1

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的业务能力不强,对政府信息的概念和条例的理解不透,导致公开回复被行政复议纠正;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三是政务公开人员欠缺,都是兼职处理。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适时邀请律师开展政务公开的相关讨论交流;二是根据公开的目录,对尚未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对变动的及时更新;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配强业务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