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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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道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鲁山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15 15:4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鲁山道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完成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街道领导班子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工作。通过确定信息联络员、组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群、加强业务培训、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强化综合办、宣文办、公服办、公管办、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科室沟通联络,公开街道各部门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财政预算情况10条,重大民生信息4项,其他法定公开信息1项。积极回应居民群众关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部予以公开处理。同时,依托“阳光鲁山”微信公众号、社区通、微信网格群等平台,持续发布街道社区最新会议、工作动态、文化活动、民生保障等相关信息。线下通过街道公告栏、易拉宝、LED电子显示屏、为民服务一本通、便民纸条等载体,在街道政务大厅向前来办事的居民及时公开街道政务事项,让群众更快捷更有效办理各项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覆盖面不够广,时效性还不够强,动态性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还不够高,政务公开工作专业水平还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对照权责清单及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逐条梳理公开事项。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信息采集、加工处理、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等方面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