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东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具体工作实际,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部门总体情况
2019年,我单位紧紧围绕《河东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工作。
二、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没有公开内容;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申请项目10个,采购总金额9.46万元,购置程序及供货商均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强化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积极运用新媒体做好政务公开。
2019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条(领导信息变动情况)。
(三)做好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单位预算、决算的政务公开。
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变动的实际情况,将具体信息通过河东政务网及时准确报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的执行情况,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94600元 |
三、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修改亮点,对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河东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使全办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使我办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产业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