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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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17 08: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工作概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指导下,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围绕“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区发展改革委主动在河东政务网上公开政府信息37条,主要包含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基本信息、领导信息及《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河东区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29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区发展改革委共收到36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2019年,区发展改革委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件,审判机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19年,区发展改革委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因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不够,政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理顺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做好新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解读,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实效性和信息质量。

(三)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通过不定期集中研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