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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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5 17:5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河东政务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件,包括领导信息、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批复、《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关于河东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输配电价政策降低大工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等。

(二)妥善回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0年,区发展改革委共收到18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形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8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时效性、政策解读实效性等方面都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2021年,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围绕国家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完成以下几项任务。一是增强主动公开工作时效性,保障重要文件内容能够及时向公众发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内涵明确,信号清晰。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