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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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2 16:5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023年,本部门通过河东区政务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件。及时更新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等内容,主动公开《河东区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着力推动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及时公布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主动公开《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情况表及说明》等部门年度报告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

    (二)规范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发展改革委共收到11件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各科室的协同配合,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依法公开公布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发展改革委顺利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三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2024年,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了解国家政策文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更新政务网站信息内容,切实做好政策文件的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