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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关于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24 15:00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依据《河东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天津市河东区天铁街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河东区天铁街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通过拨打电话报名咨询。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微信通知。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天津市河东区天铁第一中学就读。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学申请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收到现场验证、报到微信通知。根据微信通知,12月8日学生家长及学生携带所需证件原件(须与微信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出示微信凭证到学校核验证件并报到。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天铁教育中心提出转学申请,经天铁教育中心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天铁教育中心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过期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10-5576820

手机:13932003296(微信同号)   



河东区天铁教育中心

2023年9月24日